近日,杭州西湖经侦大队抓获了一名小伙子,他年纪轻轻就有了创业之心,但却因一念之差,将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
李某,20岁出头,江西人。家庭条件不好,18岁时李某就外出打工了。
2007年11月份,他用父亲的名字,开了一家网络公司。2009年8月,由于官司缠身,这家公司不得不注销。
李某在2010年11月份又成立了第二家公司,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
公司的注册手续,李某是花了3.8万元找人帮他代办的。为何要花那么多钱找人代办呢?因为那人可以帮他把注册资金“整成”500万元。公司成立后的第二天,这500万元全部汇到了河北省一家电子产品贸易公司的账号上。
公司成立头几个月,公司生意不错,规模也逐渐大了起来。
不过,从去年7月开始,经营出现了困难,入不敷出。于是,李某以公司及“李强”的名义,与杭州六家销售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或承诺书。
为了能够和对方签订购销合同,李某也是想尽了办法。
比如,在与其中一家公司签订合同时,李某与对方说,自己认识丽水市科技局的人,他们希望价格能实惠点。之后,这家公司以8700元/台的价格,给了李某45台电脑。李某也给了他们现金支票6张,金额为39万余元。但事后,对方发现,这六张支票全是空头支票,根本无钱支付。
不仅如此,李某在这段时间内,还拿到了其他两家公司的印鉴以及支票,他又以这两家公司的身份与另外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开出空头支票。致使对方也一直拿不到货款。
有几家公司等急了,开始上门催讨货款,李某为了应急,便向对方支付了少量货款。但到了去年9月1日,李某的公司突然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人去楼空。这些公司发觉情况不对,向警方报案。
据估算,当时报案的公司总共有6家,货品总价值160余万元,欠款140余万。不过,办案民警说,这几天还有公司陆续过来报案,实际金额还不止这个数。
今年的2月13日,李某被西湖警方抓获。
李某说,公司扩张得比较厉害,员工工资、房租等开支每月就要30多万元,货款都用在这些地方了。
但警方却调查到,虽然经营亏损,但李某却一直在租赁豪车。其中2011年9月到2012年1月,仅在杭州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李某就租了三次车,其中有两次是奥迪车,一次是雷克萨斯,租车费用总共花去5万多元。
3月20日,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票据诈骗、抽逃出资等罪名被西湖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据每日商报 作者 张玎 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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