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二:
货到付款也要留心
在网上买了一个苹果手机,到手后才发现是山寨货。为此,桐乡的蒋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卖家和快递公司的共同欺骗,维权了3个多月,维权路也走得异常艰难。
去年11月7日,蒋先生在一家叫“方涛19831025”的淘宝店买了一款号称是台版的苹果手机,但是后来发现该手机根本就没有苹果四代的功能,甚至比一般的智能手机更差。
蒋先生也经常网购,因此懂得规避一些陷阱和风险,购买这款手机时也多留了个心眼,采取了货到付款的方式。2011年11月8日下午,蒋先生收到了快递投递员送来的手机。拆开包装后,蒋先生想要插卡验机,但是投递员没有允许。在看到外观没有问题后,蒋先生还是当场将货款交给了投递员。
投递员走后,蒋先生赶紧试机,才发现是个“假苹果”,于是他找到卖家协商。卖家一开始同意换机,条件是蒋先生再给卖家300元。此后蒋先生连续换了三个手机,可拿到手的都是山寨机。
这时蒋先生开始怀疑快递和“骗子卖家”是一伙的,因为快递投递员没有让自己当场试机。于是蒋先生找到了该快递公司,可是快递方面称,货款已经打给淘宝网了。之后,蒋先生向警方报案,但是警方因为数额太小无法立案。
该快递公司在运单后面的《快件运单契约条款》里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寄递仿制物品、产地来源不明确的物品。第四条规定:该快递有权对托寄物品开封检查、核实。对于这两条,蒋先生认为快递公司没有做到,也有一定责任。
快递公司则觉得自己也很冤:“我们快递公司的基础服务是快件收送。是否为仿制品,这个我们没法鉴定。至于客户收件时提出要试机,我们是没有办法做到的,手机试机以后就变成了旧机,会影响第二次销售。”
事后,快递公司联系淘宝网,提供了该快件的淘宝订单号,但是淘宝网回复说查无此单。经过嘉兴市消保委调查、调解,最后结果是,快递公司同意向蒋先生返还购机中由快递公司取得的代收货款服务费。
消费提醒:“方涛19831025”淘宝店是深圳一家个人办的网上物品销售店,对嘉兴市消保委来讲,此类消费投诉解决起来比较困难。按照消费者投诉办法,一般消费者应该向商家所在地的消保委进行投诉。但消费者就是投诉了,也很难,因为这类网店在当地没有实体店,网上销售也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换句话讲,消费者如果要跟他较劲,只能在了解了注册网店人的基本信息以后,找开设这家网店的个人打官司才行。
市消保委秘书长金建德表示:“在本案中,快递称收取货款是淘宝网下达的指令,收取的货款也是交给淘宝网的,如果这样的话,三者关系是,手机销售者与淘宝网有合作关系,淘宝网与快递有合作关系,淘宝网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我们还是建议消费者向淘宝网所在地的消保委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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