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5月1日起执行
2012年03月28日 10:38:39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7日电(记者 岳德亮)杭州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
记者27日从杭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租赁一级土地等级的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36元、二级32元、三级29元、四级27元、五级21元、六级16元、七级12元、八级10.50元。
杭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租金标准是在综合考虑房屋的建设、维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结合承租人承受能力,按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定的。承租人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后,不再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电梯、增压水泵等能耗费。
据了解,根据不同土地等级的公共租赁住房,杭州市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其申报的年度收入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
近年来,杭州市不断加大保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了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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