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
将“双农二女”纳入扶助范围
2012年03月28日 17:03:14
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3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东阳从今年开始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其中最高的奖励扶助标准提高了一倍。
日前,东阳出台了《关于调整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年720元提高到1440元,其他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年720元提高到1080元。
同时从今年开始,该市也扩大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范围。双农二女户家庭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的范围,奖励扶助标准为每年720元。
另外,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年1800元提高到432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年1440元提高到2880元。
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独生子女14周岁(含14周岁)以内的家庭,实行独生子女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度每户每年30元。对落实绝育手术对象,给予500元的慰问金。
记者从金华市计生局了解到,目前金华地区只有永康、义乌、东阳3个县市,在省奖励扶助标准基础上提高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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