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3月29日讯
核心提示:
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会导致村级事务管理混乱。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针对性措施,很难对其采取有效处理。临海市探索出台村干部问责制,打破以往对村干部监督难、约束难、处理难的尴尬局面。截至目前,该市已对150多例村干部履职不当情况进行问责,并实施问责帮教制,指导并帮助村干部及时纠正过失。
如今,临海市沿江镇寺前张村的村民们松了一口气,长期不回村履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终于被免职,新的村支部书记上任,村里的工作恢复正常。
这要归功于村干部问责制度。原先,张某为了躲避债务长期在外,不理村务,更令村民气愤的是,他的通讯方式频繁更换,经常有事找不到他,很多工作拖着迟迟不能办理,大家怨气很大。镇党委根据村民的反映和村监委提请,决定对其实施问责,给予免职。
临海实行村干部问责制度两年来,通过完善制度,加大问责力度,直指那些工作庸、懒、散的村干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存在廉洁自律问题的村干部累计实施问责157例。去年被问责的59例对象,分别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减扣报酬、诫勉、劝辞、免职等处理,对该市8000多名村干部敲响了警钟。
当太平官,此路行不通了
沿江镇上山冯村的村支部书记冯某、村委会主任虞某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双双被问责。
之前,甬台温铁路建设时通过上山冯村,向该村租了3亩农保地作为搅拌站场。铁路完工后,该土地归还村里,按照规定,村里要将这块地平整复耕。村干部考虑土地平整复耕需要一笔资金投入,而且原先搭建的简易钢棚还可以利用,所以村两委商量后,就把这块地和简易钢棚一起租给邻村一位村民用于工艺品加工,并签订了承包合同,想给村里增加点收入。
没多久,镇里接到了关于上山冯村将村农保地出租给个人办加工厂的举报。沿江镇村干部问责领导小组经过调查认为,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对他们启动问责,要求中止村方与承租人的协议,拆除铁皮房,立即平整还耕,而且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
“我们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当初想增加集体收入,但违反了规定,的确是我们的错。”冯某懊悔不已。
“以前,有的村干部觉得犯点小错无所谓,这么一来,村干部不团结、不作为及乱作为等行为得不到有效震慑和有力惩戒。”临海市纪委副书记赵卫介绍,村官问责制出台前,该市调研发现,个别村两委闹矛盾,导致村务管理混乱,影响和阻碍工作落实;少数村干部因个人经济利益或其他原因,不支持不配合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有些村干部对村务和群众问题漠不关心,或忙于个人事务,无心理村务。“个别村干部尤其是非党员的村干部侵犯村集体利益,情节轻微够不上党纪和刑事处罚,甚至免于处罚,群众意见很大,还容易引发信访事件。”
现在这些盲区,被列入问责范围,村干部想当太平官,可没那么容易了。
“如果我们村民对村干部有意见,都可以向镇里举报,而且都有回应,我们老百姓说话也更响亮了。”沿江镇寺前张村村民李伯超说,村干部工作也主动自觉了。
记者到括苍镇下泛村采访时,村支书杨某和村委会主任许某正在村里巡视村貌整洁情况。“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前段时间,因为对卫生保洁工作重视不够,被问责了,面子都挂不住。”杨某告诉记者,因为之前没有落实好上级“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工作要求,村里被查出留有卫生死角,不仅村里脏乱的图片被张贴在镇里的公告栏,而且他和村委会主任都被处以通报批评的处分。“我们村是老先进了,这次被问责,真的很惭愧。”许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现在,村两委积极改进,村干部包户负责改善村民卫生习惯,还增配了垃圾收集设施。“问责促进了我们干事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大家都心服口服。”
记者采访发现,临海市《村干部问责办法》将村两委和村监委工作人员作为问责对象,明确四方面20种情形45项应予以问责的行为,打破了村干部难监督、难约束、难处理的尴尬局面。
问责制实施以来,村干部的工作落实、廉洁自律情况和村级组织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占职不担责、领薪不用心、村两委不团结、干扰村监委履职等现象大为减少。
问责过程中,该市充分发挥村民和村监委的作用,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建议、村民的举报作为问责信息的主要来源,写入问责办法。
“如果村干部对问责处理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提出申诉。”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引导各村以村规民约形式确定村干部劝辞、免职条件,一方面确保了非党村干部劝辞和免职等问责处理方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让村民广泛参与到问责制度的设定过程,提高村民维护自身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的意识。
治病救人,并非一问了之
“幸亏有了问责制,不然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我对不起村民们啊!”沿江镇西岑村党支部书记冯某至今还十分感谢组织的及时“出手”。之前,他因碍不过私人面子,将村集体资金外借给村民,结果,借出去的5万元怎么都要不回来。冯某因此被镇党委问责,责令其马上将借款收回。
但是,钱借出去简单,收回来可不容易。镇党委、政府指派了一名机关干部担任他的帮教联系人,协助追回资金,经过多次协调,5万元外借款终于被收回,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冯某感叹:“教训真是深刻,如果不及时处理,我还真不知会犯下多大错误,现在想想都后怕。”
桃渚镇城外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因在景区土地政策处理工作中推诿拖延,而被问责。镇纪委书记作为帮教联系人,不仅对其谈话教育,还与他一起到村里做工作,仅用1个多月就完成了土地政策处理量的60%,并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带动了周边其他村的工作。
临海市村官问责制在问责的同时,建立了贯穿全过程的帮教联系制度。每一起问责案例中,都指定一名机关干部作为被问责对象的帮教联系人,负责与被问责对象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工作开展。
“问责是一种手段,治病救人、推动工作才是目的。”临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奚国斌表示,问责村干部不是最终目的,不能“一问了之”,而是要帮助被问责的村干部及时纠正,以免小错拖成大错,后悔莫及。同时,广泛通报典型案例,给全市村干部以警示,让“不作为就要被问责”的认识深入人心,预防苗头性的问题重复出现。
问责加帮教的制度,帮助被问责村干部及时认识错误,并通过沟通疏导,消除抵触心理。
自由裁量,更待标准统一
目前,村干部问责制已明确各项操作规程,建立调查档案,并纳入村干部的个人档案。为了保证问责的公正、透明,临海市还将问责对象的问责事实、依据以及方式,及时在村、镇(街道)公开栏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临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村官予以问责的行为,都是结合近3年农村信访数据和镇、街道及村级干部群众的调查问卷,梳理出的农村干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达到“对症下药”。
采访中,记者发现,临海村干部问责在制度设计上赋予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了解问责对象的基本事实后,能根据本镇、街道具体情况出台实施细则,设置问责标准。
有的村干部提出,因为各镇、街道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实施问责的标准有差异,比如同一行为发生在不同村,可能村干部受到的问责处罚就不同。
对此,临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给予镇、街道较大自由裁量权,是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民主意识不同和实际工作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导致了一种不平衡性,有的镇、街道运用村干部问责制比较充分,有的则比较宽松。
目前,该市也在开展相关调研,进一步明确问责自由裁量标准,保证制度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协调。
-专家观点
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博导陈国权教授:临海的村干部问责制是对村民自治的补充和深化。村干部在基层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责,需要有好的制度强化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村干部问责制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手段,与村民自治、基层党的建设很好地结合,对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素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规范村干部管理村务行为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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