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2011年宁波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96,11个县(市)区中完成考核指标的只有5个,分别是海曙、江东、北仑、鄞州和象山,未完成的有江北、镇海、余姚、慈溪、奉化和宁海。其中,出生人口性别比超过117的江北、镇海、余姚、宁海,成为2012年重点治理地区。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爱琴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男孩性别偏好根深蒂固;二是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三是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缺失,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建立起孕情消失倒查机制。
今年,全市11个县(市)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市直属12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将被严格考核。
全市将明确重点人群,控制“两非”源头。一方面,加大对B超从业人员、终止妊娠手术人员和终止妊娠药物批发零售企业的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加大禁止“两非”行为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重点育龄群众服务管理,特别是对再生育审批对象,县、乡、村三级必须落实服务责任人,实行全程服务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孕情,切实堵塞服务管理漏洞,有效防止性别选择等行为。
同时,全市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食品药监等部门将形成合力,切断选择性别生育的通道。各地每年至少组织四次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B超、人工终止妊娠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等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清查,对个私医疗机构和使用B超单位严格日常管理。
此外,明确在村规民约中落实计生家庭奖励及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生女儿户家庭的生存发展能力。
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中的重点与难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关系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我市流动人口快速增长,在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客观上引发了违法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还对资源环境、交通出行、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带来了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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