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3月28日,在晚报大记者的带领下,我们走进了嘉兴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庄严会场,聆听了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
此前,我们一直有这样的感觉,法律神秘而严肃,但它似乎和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事实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吗?带着疑问,我们采访了市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许惠春和列席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严乐雄。
许惠春代表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青少年不是置身于法律之外的群体,相反,青少年应该从小养成爱法、知法、学法、懂法的好习惯,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不希望发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但由于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因素,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我们应当正视这个社会热点问题。”严乐雄副检察长告诉我们,当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共同犯罪的多,单独犯罪的少;二是突发犯罪的多,有预谋犯罪的少;三是“问题家庭”的孩子犯罪的多,“快乐家庭”的孩子犯罪的少。严乐雄副检察长的话让我们有了这样的深思: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加上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在没有得到家庭温暖时,个别未成年人可能会铤而走险,以不合常规的手段去谋取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严重的就会导致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当仁不让的责任。”许惠春和严乐雄不约而同地说。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和检察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法律进学校的活动,让法律知识扎实并善于和未成年人交流的工作人员进驻学校担任法制校长,对未成年人开展预防犯罪的法制教育;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孩子与司法机关亲密接触;和学校结对,开设少年模拟法庭……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和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免疫”能力。对问题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给予重点关注;对于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进行重点关照,定期走访,防止他们再入歧途。
“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还未健全,但可塑性强,有很大的培养空间。基于这一点,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我们坚持寓教于审和惩教结合的原则,加大教育、感化和挽救力度。5年中,我们对508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推动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相衔接,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回访帮教。”许惠春代表告诉我们。
这次的采访让我们受益匪浅,原来,法律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它是严肃的,但又是宽容的;它既为我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又引领我们,防止我们误入歧途。
采访结束时,许惠春代表亲切地跟我们合影留念。他将自己有力的大手搭在了我们的肩膀上,瞬间,一种力量传递到我们心间,我们相信,有了这样温暖的呵护,我们一定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