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昨天,住在金华市区金发佳苑401的梁阿姨打电话感谢婺城区三江街道阳光社区调解员雷蕾。原来,她家外卫漏水一年多,经过雷蕾半年的调解,楼上501愿意动工敲他家地面和墙,找漏水点。
一年多前,因为外卫屋顶有水渗入,梁阿姨她找楼上的501协商。“我并不是经常住在这边,而且也不太用外卫。”501认为,并不能确认漏水点在他家。梁阿姨觉得对方不用外卫时,她家外卫几乎不渗水,问题肯定出在501。两个人谈过几次以后,互相觉得对方无理,置起了气。梁阿姨就找到了社区。雷蕾找了水管工上门查看,水管工也不能确认漏水点在哪里。
要查看漏水点,必然要砸开地砖和墙面,查看管道情况。一想到要砸墙,501就心疼了:装修得好好的房子,砸破地砖和墙面,如何能接受?这损失由谁承担?梁阿姨觉得自家深受漏水之苦,外卫不能使用,501还不配合,心里也非常不舒服。于是,她分头给两家做工作,经过协商,两家坐在一起签了调解协议书:砸墙和地砖造成的损失以及人工费由梁阿姨负责,501负责找人查找漏水点。
“我们社区老小区比较多。在调解过程中,90%的矛盾是漏水引起的。”阳光社区的工作人员徐章琴告诉记者,按“谁家引起的漏水,就由谁家负责修理”这个道理,本来不用调解,这类事情他们能自己解决,但让当事双方谈不拢的,往往是修理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
通过翻阅阳光社区去年一年的漏水纠纷调解处理案卷,“老娘舅帮办”推出“楼上楼下漏水调解案例”,今后遇见类似问题,只需依葫芦画瓢,用固定模式一一化解。
漏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能直接找到漏水点,另一种是漏水点不明确的。第一种情况:漏水点在谁家找到,就由谁家负责费用。“楼上楼下漏水调解案例”告诉被投诉的楼上住户,根据民法通则相邻权的有关条款,应由楼上住户承担全部维修责任。楼上住户如果不承担维修责任,楼下可向法院起诉,楼上将承担败诉后果。比较麻烦的是,漏水点不明确的情况,这需要邻里配合。楼上要配合楼下,可以事先规定,费用可以先由楼下负责,一旦查明漏水点是楼上的责任,可要求楼上承担费用,反之由楼下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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