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成品油价格上涨后,除了让有车一族增加油费支出外,经常打的的市民不久后也要多掏1元钱了。3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已经联合下发文件,对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从4月4日零时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车次由现在的1元调整为2元。
1元附加费实行1年多
从2006年起,市区出租车实行油运联动机制,出租汽车燃油代表品为93号汽油,观察时间为2个月,即2个月内,93号汽油价达到相应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启动点,将相应征收燃油附加费。
2009年3月,市区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观察时间将由2个月缩短为15天。同年8月1日,市区和绍兴县的出租车实行新的运价标准。起步价每车次由5元调整为7元,起步里程为2.5公里,同时停收每车次1.5元的燃油附加费。
2011年,温州市出台新的《绍兴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新办法对启动燃油附加费的油价进行了调整。从3月7日零时起,市民打的开始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
尽管去年11月,市区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开始加收回空行驶费和夜间行驶费。但当时有关方案规定,燃油附加费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每车次加收1元。
从去年3月7日至今,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已经实行了1年多。很多市民也习惯了打的在支付运费的基础上,再支付1元的燃油附加费。
运管部门说,市区出租车新运价标准始于2011年11月,该运价体系的测算标准是基于2011年全年平均油价(93号汽油7.08元/升)予以确定的。但在运价标准不到半年,油价一路飙升,93号汽油又上涨了12%。按照有关规定,燃油附加费需要调整。
4月5日起分批调计价器
3月20日零时起,成品油价再次上调。根据调价后的油价,出租车代表油品的93号汽油,每升价格从7.46元上涨至7.94元。
根据新的《绍兴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征收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为:当93号汽油价格持续15天达到或超过每升6.88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当93号汽油价格持续15天达到或超过每升7.68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2元;当93号汽油价格持续15天达到或超过每升8.48元时,每车次可加收燃油附加费3元,以此类推。反之93号汽油价格持续15天下降达到上升的同等额度时,相应减收燃油附加费。
显然,这次油价上调,7.94元/升的价格,已经达到2元燃油附加费启动点(7.68元/升)。
“按15天观察期的规定,4月4日为上调日期,但考虑到4月4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故决定自4月5日起开始调整计价器。”市运管处有关人士说,市区及绍兴县共有1361辆出租车,预计6天内调整完毕。调整后的出租车上还将张贴“2012年4月4日起每车次征收燃油附加费2元”的计价标签。
需要提醒的是,调整期间,未完成计价器调整的出租汽车仍按1元的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否则乘客可致电96520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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