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个鞭炮 其中一小孩把脸给烧伤了 惹出两家纠纷
2012年04月05日 02:34:04
浙江在线04月05日讯 这两天,从江苏到杭州来打工的马先生一家有点郁闷。几天前,10岁的儿子小杰(化名),在德胜新村和12岁男孩小明(化名)一起玩鞭炮时,小明因为点引信不小心把脸烧伤了。
小明的爸爸赶过来,心痛不已,不由分说上去“啪啪”给了小杰两个巴掌,小杰也哭了起来。
等马先生下班回家,得知这事后很窝火,“不管怎么说,一个大人打小孩总是过分的。”但毕竟小明受了伤,还是带着孩子买了水果去医院看望。
可小明的家长没有领情,认为小明和小杰在一起玩时受伤,小杰也要负责任,马先生作为监护人必须承担小明一半的医药费。
马先生无法接受:“孩子一起玩出事情,双方家长都有责任。可这鞭炮是他儿子自己点的,不是我家孩子弄伤他的,凭什么我要付一半医药费?而且他还打了我儿子两个巴掌。”
难道一起玩耍的小伙伴有人受了伤,其他孩子的家长都要负责任吗?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慧。
李慧说,也不是。如果是小明自己点火导致了烧伤,过程中小杰没有任何参与,那么小杰的监护人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两个孩子一起玩耍导致了小明受伤,那么小杰的监护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至于怎么赔偿,要看主因和次因的划分。“例如踢足球,如果是孩子自己不小心受伤,就和其余孩子没有关系,但如果是几个孩子一起争抢发生碰撞导致他受伤,那么参与碰撞的这几个孩子的家长就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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