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5日讯 从今年起,湖州市对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部分小微型企业将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记者昨从市国税局获悉,为了推动实施浙商感召、湖商回归工程,市国税部门出台一系列的新政策,鼓励湖商坚守实业、创业创新。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国税政策措施共涉及48条,涵盖税收优惠和优化纳税服务两大领域,其中税收优惠主要涉及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和出口退税等。
记者注意到,在增值税优惠方面,湖州市将通过落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鼓励企业设备改造和技术更新投资;通过免征增值税方式,鼓励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包括动漫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相关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以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扶持小微企业成长,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降低为3%等。
此外,从今年1月起湖州市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凡是从事批发、零售蔬菜的纳税人,经向县(区)国税机关备案核准后,可免缴增值税。据浙北超市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实行后,不仅增加了中间商的利润空间,市民买菜也能实惠不少。“从目前的效果来看,免征增值税后,超市联合中间商定期推出特价菜的频次更高,优惠幅度更大,中间商、消费者和超市都能从中受益。”
而在所得税优惠方面,湖州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据介绍,从今年起至2015年年底,湖州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湖州市还落实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中小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可实行税前扣除。
在采访时记者还了解到,湖州市还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动漫企业等,鼓励企业创业投资、技术转让、资产重组、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等,并落实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安置残疾人、解决社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另外,湖州市将全面实施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类管理,提高退税的审核、审批效率,加快出口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支持出口企业发展;通过落实外汇制度改革后出口退税政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税政策,支持出口企业拓展和优化出口市场,规避出口风险,促进出口便利化。
与此同时,从今年起至2014年底,湖州市还将对符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相关措施都将为支持湖商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的税收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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