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5日讯 一年前,182户住户按照舟渔公司的解危政策签约搬迁,等待“两年后住新房”。但至今仍有5户住户因不满拆迁条件不肯搬离。周边舟渔61~65号楼住户担忧解危施工会影响自己房子的质量,多次阻挠工程进展。拆迁工作至今尚未启动。
拆建D级危房这是利民好事,为何遭遇百般阻挠?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各方。
“钉子户”各有各的理由舟渔公司对此作出解答
17幢的刘祥平、刘维群夫妇要求公司按商业用房给予补偿,理由是他们的房子早已做了商业用途,先开了家包子铺,后改开小店和棋牌室。“水、电都是按商业价格支付的。 ”
刘祥平曾因工伤事故造成六级伤残,家中生活困难,靠经营小店贴补家用,“没有店面房,叫我们以后生活怎么办? ”刘维群说。
记者看到,小店确有营业执照,有效期从2002年11月25日到2014年8月2日。
今年78岁的方兆祥老伯住在13幢107室,面积只有32.68平方米。按舟渔公司的拆迁安置补偿规定,他若选择就地安置,想住一套55平方米(最小户型)的新房,还需支付约16万元钱。方老伯说:“我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哪能拿得出这么多钱? ”老人要求安置一套55平方米的最小户型房子。“每平方米300元的新旧房差价我们会拿的,多的拿不出。 ”方老伯的儿子方志军说。
住14幢的李仕成诉求和方老伯一样。“我们舟渔公司20年工龄的人都能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房子,我已经40年工龄了,为什么不能享受这个待遇?”1991年,公司分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给李仕成住,他觉得当时自己就吃亏了,“这回至少要安置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
住在15幢208室的孙军志拒搬的理由是:“签字之前公司领导口头答应过的事情,都没有兑现。 ”孙军志的房子是1998年装修的,当时花了5万元钱,“我们本打算在这儿住到老,另外攒点钱给儿子买房做首付”。如今搬房子要一大笔钱,孙军志又想换个大一点的房子,这样别说儿子的首付没了着落,自己的住房还有一大笔钱的缺口。他说,领导当初同意装修费用会多补一点,“另外,集体宿舍要三间,每月我只付100元钱租金,公司出钱给我装个抽水马桶”。结果到后来,一切还是按规定来,他觉得自己吃亏了。
舟渔公司副总经理李飞龙说,舟渔公司历年来都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效益分配职工住房,具体分房的参考条件有很多,比如优先照顾公司的双职工、工龄长的员工等。他们也查看过有关资料,当时是按规定分配的,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改变,否则问题会越来越复杂。至于刘祥平家,“现在登记的房屋性质就是住宅房,如果认定为商业用房,怎么办理房改手续? ”
这4户留守住户各有各的拒搬理由。但舟山华邦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忠国说,对所有被拆迁户,开发公司都是按舟渔公司危旧房解危补偿办法一视同仁的,不能搞特殊化。“如果给一部分住户额外照顾,其他住户会怎么想? ”
胡忠国说,刘祥平家确实比较困难,但是他们必须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不可能因为他家困难而特别对待。按照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危房解危政策,2002年6月30日以前未经规划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要房屋所有人提出申请,经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核同意才可以改变后的房屋用途认定;如果是2002年7月1日以后未经规划从事商业活动的,则一律按照房屋的原性质认定。按照前者,危房改造前小店的产权所有人是舟渔公司而不是刘祥平夫妇,按照后者该小店的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是2002年11月25日,应该按照原房屋性质认定为住宅。“孙军志提出要额外给予装修赔偿,其实现在他家的装修赔偿款就评估得挺高的,如果他还是觉得低,可以再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胡忠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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