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6日讯 一群朋友去餐厅吃饭,拿出了自家酿的米酒,却被酒店告知,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才能饮用。
4月5日,家住海曙的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87917666,说出了这一不愉快的经历。
要喝自己带的酒水,先付服务费
前天晚上,王先生和一群朋友来到鄞州万达广场附近的一家酒店,入座不久,王先生的朋友拿出了自家酿的一瓶米酒,往酒杯里倒了半杯。
“先生,我们酒店‘谢绝自带酒水’,如果要喝,得收50元服务费。”服务员及时出现,“制止”了刚拿起酒杯要喝的王先生。
既然要收服务费,王先生朋友提出暂时不喝了,又将杯子内的米酒倒回到酒瓶内。
过了五分钟,几个人觉得不喝米酒太可惜,于是示意服务员重新开瓶,并答应付50元的服务费。
结账时,服务费用出现在了账单上,王先生只能“乖乖”付款。
回到家,王先生越想越气愤,好好的一餐饭,愣是吃得没什么心情。
“要收取开瓶费也好、服务费也好,酒店至少要明码标价,不能以服务员口头告知为准,这次是50元,下次换成了100元,难道都没有文字说明吗?”王先生说。
酒店要收费,事先须与消费者协商
4月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这家酒店。酒店徐经理说,虽然酒店只写了“谢绝自带酒水”,没写具体费用,但是服务员都会事先告知,一般开一瓶红酒收取50元服务费,开一瓶白酒收取100元,“当然,如果量大,我们可以商量”。
海曙工商分局鼓楼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范丽君表示:“关于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否应该收费,这类投诉一直很多,工商不提倡酒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但是‘自带酒水收费’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处理有难度。”
范丽君也强调,酒店必须在明显的位置贴出告示,在收费前要提前告知消费者,这中间,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在此消费。由于王先生是在和服务员协商后同意付费,范丽君表示工商不能再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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