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出台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2012年04月09日 09:43:27
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 日前,南湖区出台了《南湖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解决城乡居民临时性、突发性的生活困难,手续将更简化,标准也更细化。
凡持有南湖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均可申请临时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种类、程度等因素,南湖区依据维持基本生活的需要,确定五类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对500元以下的救助,经区民政局授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直接受理、审批,每月报区民政局备案。申请审批程序实行“户报、村评、镇审、区定”四个步骤,并进行公示,整个审批过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申请人,可以由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先行救助,事后按规定程序补办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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