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女孩遇色狼被强奸 数月后机智捉嫌犯
2012年04月09日 14:16:30
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 东阳女孩陈某大清早出门散步,不想途中遭遇色狼,两次遭人奸淫。近日,奸淫陈某的吴某犯强奸罪,被义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来自安徽的吴某在义乌以收废品为生,去年8月3日早上5时许,他在义乌阳光大道阳光大桥附近捡废品时,看见陈某在路边散步,便以送她回东阳为由,将陈某强行抱上三轮车。还没等陈某坐稳,他就急忙驾车往义乌方向疾驶。在义乌下骆宅加油站附近,吴某见四周无人,就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吴某骑车逃离,陈某则沿阳光大道准备步行回东阳。吴某见陈某被强奸后没有喊人,觉得陈某是个好欺负的女孩,于是又折回,尾随陈某至阳光大道与商城大道交叉口附近。见四周无人,他又下车将陈某拖进路边树丛,并不顾陈某的苦苦哀求,再次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当天,陈某向义乌市公安机关报案。去年11月28日,陈某与哥哥在东阳白云街道的路边遇见了吴某,两人将吴某抓住并报警。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通讯员 王荣忠 记者 王志坚
编辑:
丁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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