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内超低车速行驶追尾了 低于规定是要罚款扣分的
2012年04月10日 14:20:23
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 3月22日早上,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康石城山隧道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因为一辆大货车在隧道内低速行驶。
当天早晨6点31分,一辆重型大货车开进往金华方向的石城山隧道,双跳灯未开,车速缓慢。之后,一辆山东牌照大货车“砰”的一声撞上了该车。山东牌照车辆基本报废,驾驶员脸部被刮伤,当时还有一人在后排休息,无大碍。据石城山隧道管理人员分析,当时前车的时速为50公里左右。
6点49分,高速交警、施救车、保畅人员先后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到上午8点11分,石城山隧道恢复通行。
据高速交警介绍,近年来,一些时速低于50公里的大型货车成了高速公路上追尾事故的元凶,它们经常占用主车道或超车道低速行驶,后车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追尾。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后,必须迅速将车速提高到60公里以上。正常行驶时,车速也不得低于60公里。按照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可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
(金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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