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酒让宁波的两位老同学反目 闹上了法院
2012年04月11日 05:24:49
浙江日报4月11日讯宁波的两位老同学,因为两瓶茅台酒反目成仇,闹上了法院。
2009年12月,原告阿成(化名)在聚会中,听老同学周某说起有两瓶茅台酒,市价至少值1500元,因自己急用钱,便宜卖给他,只收580元。阿成闻之心动,赶紧付了钱。
当天晚上,阿成发现,这种酒两瓶礼盒装不过300多元。
阿成多次讨要不得,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院。法院判定,周某应当退还580元钱,阿成则应返还两瓶“茅台”。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