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西湖法院调解了一个案子,——义务帮工的受害责任纠纷。
简单说,就是你义务帮别人,结果因为帮人,你的人身或财物受到了损害,这时,你可以要求接受帮助的人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说,这种案子蛮少见的,法院几年来也难得碰上一个。
李先生30多岁,他就是那个义务帮人的人。
他和朋友小赵是车友会会员,两人经常在车友会的QQ群里聊天。
去年10月,小赵在QQ上跟李先生说起,他要结婚了,想借一辆好车当主婚车。
李先生说,他有个朋友有辆宾利跑车,开起来相当有面子。
小赵很高兴,问李先生能不能帮忙去借。
李先生是个热心人,爽快答应。跟朋友借了车,还答应小赵,婚礼那天,他会亲自给小赵夫妇开车。这些,全部免费,纯粹就是帮忙。
李先生说,他当时跟小赵提了一个要求:驾驶座的后座不能坐人。
他说,这辆跑车太高级,构造比较特别,驾驶座后座如果坐了人,就会挡住视线。
小赵当然同意,说自己坐副驾驶,新娘坐右后座。
婚礼当天,一辆摄像车开在前面,后面紧跟着宾利主婚车。宾利车身上摆了大大的花束,很喜气。按照李先生的要求,新娘新郎,一个坐副驾驶,一个坐右后座。
车队在行驶过程中,摄像说,新郎新娘分开坐,拍出来的画面不好看。
小赵就和新娘并排坐在了后座。
拍了一会儿,摄像又说,让宾利车开快点,在前面转弯处取个景。
李先生加速,没想到,左转弯时车子撞在了隔离带旁的一个圆形石礅上。
李先生说,之所以会撞车,是因为他的视线都被车身的花束和后座的新人给挡住了。
宾利车头受损,修理费花了13万多元。
因为这辆宾利跑车买来没开几次,车主只保了交强险,没保任何商业险。李先生认为,保险公司肯定不赔的,出事后干脆就没找保险公司。他自己先垫付了这13万元。
李先生要求小赵赔偿自己70%的修车费共计9万多元。他认为,自己是义务帮忙,在帮小赵的过程中撞了车,自己遭受了损失,小赵应当赔偿。
小赵说什么也不肯赔,两人关系一下闹得很僵。
李先生只好将他告上法院。
法官先给两人调解。
新郎小赵说,撞车完全是李先生一个人的责任,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李先生)自称驾龄10年,但开车技术显然很一般,而且车撞了后处理很不得当,没有报警也没有找保险公司。”小赵觉得,自己不该赔这个钱。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小赵终于同意赔偿对方一半的损失。他说结婚的时候发生这样的事,谁都不想的,损失大家平摊,以后还是朋友。
李先生也退了一步,同意一人赔一半。
小赵该赔修车费吗?
承办法官: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小赵是应当赔偿对方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明确有规定: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帮工的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的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的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该获得赔偿的权利人可请求帮工的人和被帮工的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应该支持。
帮工的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的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虽然这个司法解释里提到的这个问题,说的只是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但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在涉及财产损害方面,我们可以沿用这种精神。
所以,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帮助,对方又没有明确拒绝帮助,帮工的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接受帮助的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小赵能举证,证明帮工的人自身具有重大过错,或者说是故意犯错导致损害(比如说,能证明他是故意撞车的),那么小赵就只用适当赔偿对方一部分,甚至完全不用赔偿,所有的损失由帮工的人李先生承担。
也就是说:赔多少,赔不赔,要看帮工的人在这件事情上自身有没有过错,有多大过错。
保险公司会赔吗?
承办法官:
交强险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
也就是说,你的车和别人的车发生车损事故,如果你是全责,那么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对方一定的车损。但你自己的车子受损了,要全部自费修理,保险公司是不赔的,除非你买了商业险。
(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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