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知道,产自茅台镇的酒不一定就是茅台酒。但估计还是有些人对此认识不清,有两名“80后”老同学就为“此茅台非彼茅台”之争闹翻脸,还上法院打起了官司。
原告阿成,家住镇海,今年29岁。阿成诉称,2009年12月,他和中学时代的同学小周、湾仔一起玩,无意间听小周说起手上有两瓶茅台酒,市价至少卖1500元。小周表示自己急着用钱,想转让,看在老同学面子上,只收580元。“1500元的茅台酒,无论收藏还是送礼都是上选。”阿成虽然手头闲钱不多,但还是有点动心。他并不是很懂酒,见包装盒很气派,赫然写着“五星珍品”,产地是贵州茅台镇,随即就从小周手中买下那两瓶酒。
当天晚上,阿成去超市购物,顺便去卖酒的柜台瞅了一眼,大吃一惊。原来,超市里也有这款“五星珍品”,礼盒装的两瓶酒不过300多元。这时,阿成才知道,所谓的“五星珍品”酒与真正的茅台酒不是一回事,生产厂家根本不是茅台集团。“老同学,竟然这样讹自己。”阿成心里很不平衡,几天后就和湾仔一起去找小周,要求退钱。当时小周倒是同意了,但声称最近手头紧张,过几天再退。但后来,小周不肯退钱了。阿成多次讨要,小周置之不理。两人顾不上同窗情,开始在电话里互骂。愤怒的阿成把电话录了音,一纸诉状将小周告上法院。
庭审中,小周辩称,当时卖酒给阿成的时候,阿成就已知道这酒是产自茅台镇的“五星珍品”酒。“若真是茅台酒,怎么可能只卖580元?”小周说,既然已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自然不同意阿成后来反悔要退钱。阿成找湾仔上法庭做证人,湾仔说,记得阿成找小周要求退钱,小周确实曾表示同意。
法官尝试调解,但双方互不让步。法官就依法判决。法官指出,阿成向小周要求退钱,小周曾表示同意,这一事实可从阿成和小周的电话录音、小周自己在庭审中的辩解以及证人湾仔的陈述中得到证实,法院对此予以确认。法官进一步指出,阿成与小周之间就退款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相当于订立合同,这一合同有效。法院判决,小周应当退还给阿成580元钱,而阿成则应返还小周两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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