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温州市住建委4月10日表示,“2012年温州市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开工项目任务表”已经确定。根据安排,温州市区今年计划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50个,涉及96个行政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7万余平方米,今年将开工401万余平方米。
其中,鹿城区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15个,覆盖区内全部47个行政村,项目总面积190多万平方米,今年计划开工128.4万平方米。据悉,黎二村旧村改造项目规模最大,总面积70万平方米,今年将开工35万平方米;涉及的安置人数也最多,计1750户、7000人。其余还有位于七都镇的老涂村农房集聚地块、位于桃花岛原杨府山垃圾场边的桃花岛D地块、位于鹿城区法院东南面的横渎河西地块等。
瓯海区共有14个城中村项目,计132.2万平方米,今年将全部开工。其中,位于丽岙街道河头、后中村的丽岙街道(丽南社区)农房改造安置工程已于今年1月启动,位于郭溪街道塘下村的郭溪街道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及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拆迁安置工程(塘下村)也于3月启动。本月内,瓯海大道拆迁安置娄桥街道东风安置地块,以及位于瞿溪街道河头村的C6-2地块农房改造工程都将陆续动工。
在推进如此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的同时,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温州市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若干意见》,提出结合城中村改造,采取村民出租、项目配建等多种形式,破解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
比如村民出租方式,意见提出鼓励村民留足自住房外,将多余的住房以租赁的方式纳入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向社会出租。经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可以承租村民房屋。承租人按保障性住房标准缴纳租金,房租差价部分由政府补足。
同时,城中村改造将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可以充分利用保障性住房建设优惠政策。比如融资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优惠政策可以用于城中村改造,采用企业发行债券、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城中村改造建设;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房开企业、民间资金投资城中村改造建设。另外,城中村改造可以参照保障房落实税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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