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昨天上午,金华市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加爱强调,人口计生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为赶超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王文娟,市领导江跃进、何美华、林丹军、朱恒钱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劳红武主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针对金华市人口性别比偏高、计划外生育压力较重等情况,去年我市加大了查处力度。去年8月,义乌市北苑街道开出了一笔88万元的超生“罚单”。记者了解到,被罚88万元的朱某是义乌市北苑街道上里角塘村人,在义乌经营一家饰品厂,在国际商贸城有一个商位,其妻于2004年5月生育一个男孩。去年6月,朱某妻子在东阳市人民医院又剖宫产下一个男孩。北苑街道计生办立案调查,依法决定对朱某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88万元。
这样的大“罚单”有不少,2007年,永康某企业主因超生被罚102万元。市本级有人被罚90多万元。除了缴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去年我市有176名党员因违法生育被开除党籍。
2011年,全市共出生43923人,计划生育率91.75%,人口自然增长率3.3%。,出生人口性别比118.86,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省考核指标要求。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仍旧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市人口计生委提醒,今年超生成本还将增加,各项治理工作也将更为严厉。
根据市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593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877元,增长16.4%。根据相关政策,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金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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