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偷电 犯什么罪?答:传授犯罪方法罪
2012年04月12日 07:47:45
他姓陈,42岁,浙江泰顺人,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被余杭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1月,一个朋友找到他,说余杭一家金属加工厂的老板嫌工厂用电成本高,想找人教教怎么偷电,他们可以付1万元学费。朋友知道他有这方面的技术。
陈答应传授。
当天,他就来到加工厂,亲自爬到电线杆上操作,把自己掌握的偷电技术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加工厂3个老板。
2007年3月—2007年8月期间,3个老板用这种技术偷了20多万度电,被抓。
他们供出了陈和他的朋友。
2011年,朋友自首,被取保。
今年2月,陈在江苏被抓。
什么是
传授犯罪方法罪?
承办检察官:这个罪名挺少见的,我们检察院近3年来也就受理过这么一起案子。
如果把实施某种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故意传授给他人,就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刑法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处死刑。
在这个案子里,陈没有唆使3个老板去偷电,因为在传授技术前,他们3个已经打算偷电了。所以,陈不算他们偷电的共犯,不构成盗窃罪。
如果3个老板本来没打算偷电,但陈教他们技术,还教唆他们去偷电,那么陈就涉嫌盗窃罪,而不是传授犯罪方法罪。
陈的朋友起了穿针引线的作用,是陈的共犯,所以也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余检 余法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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