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2日讯(记者施宇翔通讯员张兴平)“卡地亚”遭遇克隆版?同一个商标,究竟是珠宝还是酒店?今天上午,浙江省高院举行2012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公布了包含“卡地亚案”在内的2011年浙江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
2011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继续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7597件,同比2010年上升53.82%,案件数量占全国12.74%。
面对持续大幅增长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全省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稳妥审理各类案件,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全年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7433件,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78件;审结一审涉外(含港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07件。
【案例精选】
此“卡地亚”非彼“卡地亚”同一个商标引发纠纷案
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国际知名企业,主要经营金属、宝石、首饰、钟表等。而杭州有家企业叫“杭州卡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
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认为,杭州卡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地亚大酒店)在其经营的酒店标注“卡地亚大酒店”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遂于2010年1月14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卡地亚”商标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较高;即使卡地亚大酒店是在第43类酒店服务上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标识,仍然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服务来源于卡地亚公司,或者与卡地亚公司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
此外,卡地亚大酒店将“杭州卡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亦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卡地亚公司存在特定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0年11月1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卡地亚大酒店立即停止在其经营中使用“卡地亚”字样及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卡地亚”字样,就其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15万元。
宣判后,卡地亚大酒店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于2011年11月10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特点:本案涉及驰名商标的认定及跨类保护问题。两级法院以商标法规定的“误导”和“损害”为标准,考量该商标在被诉侵权标识使用领域的相关公众中的知悉程度,合理确定跨类保护的范围,有效遏制了侵权人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的行为,依法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由行政争议而引发的案子温州一民企告赢工商局
2008年1月8日,温州鹿城工商分局接受贵州茅台公司投诉,对温州荣盛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扣押了涉嫌假冒的“贵州茅台”牌系列白酒1085瓶,其他白酒109箱。
经鹿城工商分局委托,贵州茅台公司对涉案“贵州茅台”牌系列白酒作出鉴定,结论为其中956瓶属假冒。
鹿城工商分局于2011年3月16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荣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依法扣押的假冒“贵州茅台”牌白酒956瓶予以没收销毁;处以罚款50万元,上缴财政。
荣盛公司不服,向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2011年7月29日,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荣盛公司不服,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后判决维持鹿城工商分局行政处罚决定。
宣判后,荣盛公司不服,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行政证据应依法收集并经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本案贵州茅台公司出具的五份鉴定表只简单记载“包装材料:属假冒;酒质:不是我公司生产的酒”,从而判断:“属假冒”,内容过于简单,实难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鹿城工商分局仅以贵州茅台公司有权鉴定及该公司可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由,将涉案商标真伪的鉴别判断权完全交给该公司不当。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撤销鹿城工商分局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鹿城工商分局对本案重新作出处理。
本案特点: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行政和司法两个途径。行政机关在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往往会产生行政争议。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产生行政争议的案子。
【附件】 2011年浙江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
1. 柴岩芝诉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 敖谦平诉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新亚文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亚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3. 杭州盘古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诉杭州盟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4. 松冈机电(中国)有限公司诉上海雀友机电有限公司、刘卫飞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5. CARTIER INTERNATIONAL N.V.诉杭州卡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6. Jas HENNESSY & CO.诉顾玉辉、杭州勃根地葡萄酒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7. 何吉诉杭州天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8. 绍兴市圣诺超高温晶体纤维材料有限公司诉侯宪钦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9. 瑞典籍被告人苏哈(外文名SALEH ZOHER HASHIM)等生产、销售伪劣香烟案;
10. 温州荣盛贸易有限公司诉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