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泰顺县官方获悉,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代表会议,主要是为立人集团资产处置搭建平台,但还未有实质性的资产处置。
4月6日,泰顺县纪检委严格规定党员干部不得“抽身”。昨日,泰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洪周荣对记者称,目前还未有党员干部向指定银行账户打款,退还借款的截止日期是2012年4月15日。
债权人资产处置心情迫切
泰顺新闻网昨日报道称,会议在县工商局六楼会议室召开,重点围绕资产处置这个核心内容,就债权人关心的资产处置工作、尤其是立人集团江苏片房产项目基本情况做了通报。
据一位参加会议的育才中学债权人代表说,这次会议本有77位债权人代表参加,但有5位缺席,现场乱糟糟的,众多债权人对会议没有涉及实质性的东西表示不满。
2012年2月3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报案和受理调查,对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等涉案人员进行刑事立案,处置工作进入司法处置程序。
立人集团22个项目中,18个在省外,其中江苏6个、内蒙古5个、河南2个、北京、上海、河北、贵州、山东各1个;各个项目情况复杂,有的在当地融资规模较大,有的产权不清无法正常转让,有的项目银行贷款即将到期续贷难,资产处置工作难度较大。
处置办称,将全力追查立人集团隐匿的项目和董事资产,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追赃到位的个人资产,近期将启动拍卖。
会议通报了债权人代表和债权人代表小组联络员推选、下阶段处置工作重点等情况。据悉,今后还将分期召开债权人代表或债权人代表小组联络员会议,分批通报立人集团有关资产情况。
还未有党员干部“主动退还”
4月5日,泰顺县发出《关于党员干部在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中执行若干规定的纪律要求》,以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为界线,要求四个“一律退(归)还”:10月31日之后,若有人向立人集团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必须一律自行退还;若有人以领取借款、暂付款等形式,变相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必须一律自行退还。10月31日之前,若有人提前领取未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的,必须一律自行退还;若有人向立人集团借款且至今尚未归还的,必须一律自行归还。
泰顺县还规定,15日前,涉及的党员干部自己上报,自行退还至指定的账户,违者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不过,记者从官方确认的消息是,截至昨晚发稿,仍未有党员干部主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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