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桥下为何频频闹积水?
面对突然而至的暴雨,温州市的排水系统总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而这一点表现最“突出”的莫过于铁路桥底下了,过路车辆因此受伤的事例早已屡见不鲜。
温州市排水公司企业管理安全部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三垟大道仍归属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目前尚未移交至他们处管辖,但前晚,他们仍出于“社会责任”赶到现场查看,发现用于排水的泵站尚未完全竣工,只有一条线路提供电力,而因为遭到雷击,该条线路恰好停电了,无法进行排水作业。
而对于其他几处铁路桥底下曾多次出现的积水现象,该名负责人称,铁路桥下积水一般与降雨量、排水设施有很大关系。铁路桥下地势低洼,短时间内的大降雨过后,周边区域的雨水都会汇集到此处;而铁路桥下原有的一些排水设施投入使用已有一定年限,大部分管道都出现了老化、变形现象,无法满足短时间的排水要求。眼下,他们正逐步着手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排水能力。
律师:如确系管理疏忽,需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俊指出,造成路面积水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管理方可能存在的瑕疵和过错外,还可能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积水。如果确系管理方疏于管理造成,并给车主带来损失,管理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车主因为自身防范不到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2007年2月,上海一家涂装公司因其宝马车穿过一座桥下的道路时涉水受损,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判决,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宝马车发动机修理费损失14万元。
法院认为,事发前后十二小时属大雨到暴雨天气,而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启用配备的泵站排水系统对事发路段等道路进行排水,仅通过该路段的临时排水系统排水,导致路面积水深达70厘米左右,影响了该道路的正常通行,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和过错。同时,原告应当预见在该路段行驶可能产生的危险,但其自信能够避免而未采取停车或绕行等措施,仍将车辆开进路面积水较深区域,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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