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记者从绍兴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848起,其中上报事故354起,死亡10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报事故次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9.9%,全市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提醒的是,农民已成为交通事故死伤人员的主要群体。
阴雨天事故占半数以上
周二事故发生次数最多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低温阴雨天气较往年多,给我市的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根据统计,一季度阴雨天发生的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半数以上,达50.6%,事故致死人数也占死亡总数的46%。”交警告诉记者,其中,雨天发生事故106起,死亡28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86.5%和211%;阴天发生事故73起,死亡18人,同比上升69.8%和50%。
除天气情况影响外,一般来说每天发生的事故较平均,但从每周的交通事故统计看,周二和周四分居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的第一位。其中,周二共发生事故63起,占事故总数的17.8%,死亡11人,占死亡总数的11%;周四发生事故59起,死亡22人,占死亡总数的22%,同比死亡人数上升37.5%。
此外,随着气温好转,傍晚出行人数较多,17~21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
摩托车事故在高位徘徊
电动自行车同比增三成
从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特点看,私家车发生事故比例最高,需要注意的是,一季度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发生的事故次数和致死人数均有所下降,但摩托车事故在高位徘徊,电动自行车事故仍不断上升。
从责任者交通方式看,摩托车共发生事故62起,占事故总数17.5%,仍处于事故高位。分析原因,交警表示,目前市区范围内禁摩,而在一些县乡道路上,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临近时随意横过机动车道等违法现象仍较为频繁。
此外,电动自行车事故次数较去年同期增加近三成,共发生31起,死亡两人。“车速过快以及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原因,大大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行驶的不安全性。”交警告诉记者,对这一类非机动车的交通整治也正在着力进行。
农民事故死伤比例较高
近期风景区要谨慎驾驶
进入春季后,农民开始忙于春耕,农村集市交易也日趋频繁,县乡道路的人车流量增加。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从伤亡人员类型看,农民已成为交通事故死伤人员的主要群体。其中,农民因交通事故致死48人,占死亡总数的48%;受伤197人,占受伤总数的55%。
“步行的农民因交通事故死亡21人,伤55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死亡9人,伤51人;驾驶摩托车死亡5人,伤21人。”交警告诉记者,农村村民由于数量较大、居住分散,加之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由于在县乡道路上,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非法载客等现象较为频繁,一旦发生事故则后悔莫及。
针对这一情况,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县乡公路中一些事故易发路段、时段的管理和防范。此外,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农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达到减少伤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目的。
此外,随着春季旅游高峰的到来,交警部门也将加强对旅游区事故多发段、点的管控力度,采取增设警告标志、实行专人管理等方法,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也建议市民根据旅游景区的道路特点注意谨慎驾驶,遵守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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