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89岁老母已去世 妹妹告姐姐侵犯祭奠权
2012年04月18日 06:53:26
浙江在线04月18日讯 清明节已经过了快半个月了,昨天杭州市江干区法院笕桥法庭受理了一起亲属间因祭奠权而引发的特殊侵权案件。妹妹一纸诉状要告自家亲姐。她说姐姐私自将母亲遗体火化导致她无法寄托哀思,要求对方赔偿万元精神损失。
记者了解,郭家有四姐妹,父亲很早就过世,四姐妹由母亲戴某一手带大。四姐妹中,老大老二外嫁(其中一人已过世,另一人身体不大好),老三住笕桥,老四住在闸弄口,两人都到了做奶奶的年纪。
向法院起诉的是老四。老四在起诉状中说,母亲戴某原先由她赡养,自2010年3月起转由姐姐照顾,这期间她和家里的其他亲属经常上门帮助照顾母亲。
老四说,到了今年1月4日,自己像平常一样前去探望母亲时,发现已经89岁高龄的母亲不见了,她从姐姐的邻居口中获知母亲已亡故,遗体已被灵车拉走。直到现在姐姐都没告诉她母亲葬在哪里。
老四认为,姐姐在未通知直系家属的情况下,径直将母亲遗体火化,事实上剥夺了她作为直系血亲最后对亡母的祭奠和哀思权利,特别是由于姐姐到现在都未将母亲骨灰安葬地址告诉她,使她无法给母亲祭扫和悼念母亲。老四请求法院判令姐姐说明亡母死因及安葬地址,并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据了解,郭家姐妹的老母亲生前有老年痴呆甚至连大小便都无法自理,其名下有一套房子及10万余元现金。
法院刚受理该案,事情真相到底如何,还有待审理查明。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辛成 陈洋根
编辑:
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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