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小姐讨小费闹出命案 温州一宾馆担15%补充责任
2012年04月23日 14:56:40
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住宿宾馆,不料朋友因为小费问题和KTV小姐发生冲突,来自安徽的张某被卷入其中,不幸被刺身亡。4月20日,温州龙湾法院判决宾馆老板承担15%补充责任,即行凶者不能赔偿的数额或者部分赔偿后的余额,由宾馆方面承担15%。
2010年7月8日,安徽人张某和一帮朋友在龙湾一家KTV唱歌。之后,他们让陪唱小姐毕某到位于KTV楼上的客房内拿小费。毕某追到他们客房时不肯入内拿钱,双方发生争吵。毕某男友祝某得知后,带了一帮朋友前来帮忙。随即双方发生打斗。此时,在楼下结完账的张某上楼,被卷入斗殴中,张某腿上挨了一刀,伤到动脉,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事发宾馆住宿登记处在一楼,客房位于四至七楼,与位于二、三楼的KTV共用电梯。
代理此案的浙江攀远律师事务律师周科召告诉记者,祝某等行凶者均没有赔偿能力。在受害人家属看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宾馆,是他们唯一有可能得到赔款的地方。
扣除张某家属自动放弃的部分,法院最终认定张某家人的损失为44万余元,并确定宾馆老板承担15%补充责任。即三名行凶者不能赔偿(或不能全部赔偿),则以44万(或部分赔偿后的余额)为基数,按15%计算确定宾馆经营者应承担的补充责任金额。
法院认为,之所以判决宾馆经营者承担15%补充责任,除考虑到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情节外,还考虑到了宾馆的规模、房费、犯罪行为的突发性等实际情况。
来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作者:
记者 戚祥浩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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