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雅贿是行贿者为了讨好附庸风雅的官员,在贿赂方式上产生的新变种。雅贿一改以往直接送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和有价证券等传统做法,而是投其所好,摇身变成了玉器、青瓷和名人字画等“雅品”。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被遮蔽在貌似文人雅趣的珠帘中,使权钱交易变得更具隐蔽性。
随着收藏热愈演愈烈,《谁在忽悠中国》一书引来不少收藏爱好者的关注。
“收藏市场有三恶:盗墓、走私和制假。笔者调查发现,在每一样罪恶的身后,都耸立着一座十分强悍的靠山——贪官。正是在那些手握权柄的贪官污吏的默许和纵容下,收藏市场上那些令人不齿的恶行才得以明目张胆、屡禁不止。”此书作者所揭露的收藏市场内幕,让“雅贿”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雅:难掩腐败之丑
周末,位于杭州湖墅南路的杭州二百大市场人声鼎沸。在这个收藏品市场,特地从沿海一城市赶来的某公司老板徘徊了很久,最终买下了一幅写有“惠风和畅”的字画,花费5万元。
“最近在谈一个工程,现在的人送钱送卡都不太肯收,还是得靠这些高雅的玩意儿做敲门砖。”该老板显然对这一套程序很是熟稔,“这些年,字画市场价格上涨太快,早知道以前应该多买些屯着。”
确如其所言,这些年,不光是字画价格飞涨,古董、瓷器等象征品位的艺术品也是水涨船高,成为炙手可热的物品。“这些已经成为一些人眼中最佳、也是最保险的权钱交易品。”一位从事多年纪检工作的干部说。
说起丽水“藏宝局长”案,不少人至今印象深刻。案发时,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丽水市建设局原副局长邹建新家中查获数量不菲的瓷器、石雕、根雕、兰花等。这个局长甚至在自家的独立车库下秘密打造了一个地下室,用来存放他收受的名贵藏品,知情人称,这个地下室堪称“私家博物馆”。
邹建新是一个古董、瓷器、石雕收藏“发烧友”。邹建新夫妻俩年收入约14万元,但女儿在欧洲读书负担不轻,仅靠这些收入,就是不吃不穿也买不起这些宝物。多年来,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他人送的“特别礼物”。
邹建新曾供述:自己是搞青瓷、古董收藏的,知道好一点的古董青瓷的价格比较高,买不下手。龙泉市一房产集团董事长王某,为感谢他对其企业的关照,多次送青瓷给他。
湖南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是张大千的拥趸;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的收藏,简直是个小型书画博物馆,既有齐白石、范曾的画,也有启功、沙孟海的字……近年来,落马官员的受贿清单中时常可见这些“雅品”。
痴:实为贪欲所趋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雅贿案例,不少官员一开始甚至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属于贪腐,宣称只是自己的一些兴趣爱好而已,与同道人之间的正常人情往来。
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就是其中一例。当该市检察院宣布对其立案侦查时,他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周华清辩解,自己收的兰花都是通过“兰友”赵某送的,属正常的“兰友”交流,不是受贿。
“雅贿”固然披上了文雅的外衣,最终还是脱不了权钱交易本质。只不过这里的“钱”化身为“投其所好”,官员若因此而给予方便,这岂能说只是单纯的爱好和痴迷?
锒铛入狱时,“兰花局长”周华清终于醒悟,在忏悔书里写道:“正是自己养兰、爱兰,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最终被兰花俘虏。”其实,明眼人都明白,不是“兰花”犯错,而是他自己的贪念作祟。
海宁市原副市长马继国没有抽烟、喝酒等嗜好,唯一的雅好就是收藏名人字画、古玩和瓷器。正是这一雅好毁了他自己,办案人员在他家里查获了整整5箱名人字画、古瓷古玉等赃物。
好船者溺,好骑者坠,君子各以所好为祸。正如一些行贿者所说:不怕官员不爱钱,就怕官员没爱好。前车之鉴历历在目,爱好背后的“隐形染缸”之害,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警惕。
记者通过业内人士了解到,一些古玩店里所卖的大多为赝品,有的官员甚至将假古董假字画放在店里代售,意欲讨好者将东西以真品价格买下,这样钱自然就流进了官员的腰包。有的则通过设局拍卖,轻松卖出一个远远高于实际价值的好价钱,转手兑现。这样的“变通”方式,使“雅贿”更加隐蔽。
警:揭开雅贿黑链
喜欢书画、古玩,本是一件修身养性,高雅之事。但是作为掌握一定权力的官员来说,如何洁身自好,让自己的爱好简单纯粹,显得尤为重要。
“个人爱好是私事,公私一定要分明,才能断了利用手中权力的念头。”在绍兴一机关工作的许某坦言,自己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古玩爱好者,尤其喜欢红色收藏,几乎每隔几周,他都要去杭州各大古玩市场转转,看是否有货可淘。起初,一些人听说他有这个爱好,也有意送相关的物品给他,但都被他一一拒绝。“只有自己立得正,才不会让别人有可乘之机。”
兴趣爱好,人人皆可有,领导干部有一些个人兴趣爱好是人之常情,适当培养点个人爱好,可以涵养身心。但社会上一些人为了借助权力谋私利,往往不走正道,而是习惯于揣摩领导的个人爱好,以领导的兴趣爱好为突破口。
君子爱物亦应取之有道。领导干部一旦思想上放松,底线失守,让自己的兴趣爱好卷入政务活动,演变成权钱交易,就构成了贿赂。即使外衣如何“艺术”、“高雅”,背后也只是藏污纳垢。
专家认为,隐形态的“雅贿”比传统的行贿、受贿方式更具迷惑性,更为隐蔽、更不易被察觉,而且经常使用一定手段逃避法纪处罚,给办案增加了难度,其危害更深。所以反贪部门更要高度警惕。对于形形色色的隐蔽的“雅贿”形式,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对策,比如借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受贿对象中的“不正当好处”概念——既包括了“财物”,也包括了其他好处,其范围要比财物宽泛得多。特别是要针对这条利益黑链中的各个关键环节,加强依法监督,及时发现贪腐行为的端倪,透过现象看本质,让这些高雅面纱伪装的权钱交易无法藏匿。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鸣:最有效的监督是用财政开支的限制,把政府的钱袋子管起来。如果能转变政府职能,同时把权力关进笼子,官员就是想受贿,也未必有人肯给他们送。俗贿也好,雅贿也好,就都不会这样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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