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 4月25日,温州市发改委印发《2012年温州市功能区、中心镇改革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今年,温州市柳市镇、塘下镇、鳌江镇、龙港镇、桥头镇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温州市拟在这五镇率先进行扩权改革试点,探索将试点镇政府整体升格为副县级单位,进一步理顺中心镇管理体制。
据悉,此次改革拟赋予5个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方面支持,探索将试点镇政府整体升格为副县级单位,并建立相应机构,适当扩大人员编制。同时,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原则,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县(市)、镇财政收支体制。探索在试点镇建立并运行镇级金库,完善镇级财政。
在推进镇级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面,鼓励探索建立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对城管、交通、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执法权进行整合。另外,发改、公安、财政、土地、住建、环保、教育、卫生等县级部门驻镇机构实行分局建制,探索按照副科级配备机构负责人。
在落实中心镇发展扶持政策方面,拟增强中心镇财政保障能力,在县级财政保持一定统筹能力的前提下,实现财力适度向中心镇倾斜,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中心镇用地空间布局,引导资源要素集聚,为中心镇培育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县(市)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用地计划指标,切块下达给中心镇。
有关方面还拟搭建中心镇改革发展新平台。按照改革设想,每个中心镇根据需要建立国有独资的镇级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高中心镇政府投资融资能力。另外,有关方面还将推进中心镇人口、产业、生产要素、公共服务“四集中”改革等。
据了解,我市还将落实中心镇分类改革措施,拟将全市65个建制镇分三类进行管理:柳市、塘下、龙港、鳌江、桥头等五个列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与全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作为第一层级,由市级层面为主负责改革发展推进工作。除第一层级以外的省级中心镇作为第二层级,由县级层面为主负责改革发展推进工作。其余中心镇为第三层级,由各中心镇自行选择1到2个改革项目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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