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浦江县看守所。高墙林立的羁押管理区内羁押人员正在劳动,陈兴切就在其中。47岁的他身材瘦小,他说,老婆等家人都关在这里。陈兴切18岁开始就自己做生意,办过工厂,做过生意,在入狱前,除了在办出事的这家服装厂,还做着饮料批发等生意。这些年创业下来,有盈有亏,但现在都停了。
因为非法拘禁工人,陈兴切一家五口都被判刑。此案在民营经济发达、家族办厂众多的浦江引起轰动。回忆起来陈兴切说:“我真的懊悔——”
工人欠钱后说好打工偿还
两年前的夏天,老婆和陈兴切商量办一家服装厂,由儿子打理,好让儿子有自己的事业。当时国内普遍难招工人,他们就托认识的人在广东贴了招工海报。当时在广东某服装厂打工的四川人唐清兵听说后,就来联系他们,说能帮着找到工人。大家之前不认识,几经联系后,唐清兵说已找了40多名工人,陈兴切一家听说后,在招工同时,在浦江忙着把厂子办起来,租厂房、添机器、安排员工宿舍等,陈兴切算起来,“几十万的钱都投下去了。”
7月的某天,唐清兵和43名工人从广东到了浦江,但是到了之后双方却在工资待遇问题上出现了分歧。陈兴切说,他原本想招的是长期工,每月保底工资1600元,其余按工作量拿奖金,包吃包住;而工人们说是每天100元,做一天算一天。“这样就不是长期工,而是临时工了,如果每天100元一个月就是3000元,比1600元高多了。”
陈兴切由此对唐清兵做的事很不满。因为双方谈不拢,40多名工人要回广东,并要厂家承担路费。这样一个星期后,双方闹到了浦江县信访局,信访局帮双方协调的意见是:这件事陈兴切的厂家和唐清兵各自负有责任,招工所产生的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双方接受这样的调解,但唐清兵表示,自己是打工的,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后应由唐清兵承担的约1.4万元由陈兴切家先垫付。
帮唐清兵垫了钱但他又还不上,陈兴切就让唐清兵到自己厂里来劳动,以此还债,这样唐清兵就到了陈家服装厂。
为防工人逃跑让他戴着铁链干活
同年12月22日,唐清兵从陈兴切的厂里悄然离开,很快他在浦江当地另一家服装厂找到了工作。唐清兵自己觉得,欠陈家的钱已经用自己的劳动还清了。但陈家不这么认为,而唐清
兵的不辞而别让他们一家大为恼火,想到办这个服装厂的投入及诸多不顺,陈家把怨气都撒在唐清兵身上,几天后听说唐清兵在另一家厂工作后,陈兴切和妻子、儿子就去那家厂找到唐清兵,开着车将他带回到自己家租的厂房。
据浦江司法部门的调查:带回唐清兵后,陈家人用手打了唐清兵的头部,为了让唐继续在厂里劳动抵债,防止他离开,陈家人拿出一根一米多长拴狗的铁链,让唐自己锁上自己。唐清兵迫于威胁,只能用铁链锁住自己的左脚,陈家人见没有锁紧,就上前把铁链锁紧。
锁好后,陈家人随即让唐清兵到车间劳动继续抵债,同时让陈兴切儿媳妇的妹妹负责看住他。唐清兵如果想逃跑,脚上的铁链就会发出响声,看守的人就能听见。晚上睡觉,铁链的另一端被拴在唐清兵睡觉的床头,同时他住的宿舍门也被反锁,重重设防,让他无法脱身。
每天一早,唐清兵就被叫醒,到车间工作,其间只允许上厕所,就这样被锁了13天,唐清兵在一个夜晚趁上厕所的机会终于逃了出来。
13天后工人趁夜里上厕所逃出
1月7日晚上8点40分,浦江县蓝晶烫钻厂二楼厂房里的值班工人,突然发现一名脚戴铁链的“小老头”在厕所里。据当事人回忆,这个人看着50多岁样子,个头不高,头发有些长,说话有气无力的。再看,他拴铁链的左脚脚踝,肉都快烂了。
这个人就是唐清兵,当时实际年龄35岁,他是从三楼陈家厂房跑到二楼另一家厂房的厕所里,被这家厂的工人发现的。当时工人们看到他,一度怀疑他是一名在逃的犯人。唐清兵当时话也不多说,但重复着“有人打我……”
大楼保安说,当时看到唐清兵并不像小偷,倒像是旧社会被地主锁着的长工,唐清兵讲了“自己是三楼厂子的工人,老板要打他……”
正在这时,三楼陈家一个年轻女子匆忙赶来,让其他人不要管闲事:“这个人欠了我们家钱。”大家要她先用钥匙把唐清兵脚上的铁链解开,她不肯,说“身上没带钥匙。”大家纷纷指责她,保安当即报了警,见事情要闹大,年轻女子才从身上掏出了钥匙。但是那时的唐清兵拒绝开锁,他说要为自己的遭遇留下证据。
民警赶来取证后,大家解开唐清兵脚上的铁链,他得救了。事后他心有余悸,逃跑时怕铁链发出声音,他就把铁链抱在手上,才得以脱身。接到报警后,浦江公安机关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
老板一家五口被判刑
第二天,浦江县公安局分别对陈兴切的儿子、儿媳进行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很快又将曾看守唐清兵的陈家儿媳的妹妹进行刑事拘留,之后陈兴切和妻子都被捕。
去年8月,浦江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判陈兴切一家五口犯了非法拘禁罪,陈兴切和他妻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儿子判有期徒刑两年;儿媳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儿媳妹妹判有期徒刑一年。
对这样的判决结果,陈家一家都始料不及。在判决前的一个多月前,27岁的陈兴切儿子在写给妻子信上说,“听到自己可能被判刑(当时以为判一年),头都大了……我现在谁都不怪,怪就怪我自己太蠢了……你们不要去怨谁了,是你们太无知了……”
陈兴切在回忆这件事的过程中几次提到“假如”:“当初唐清兵在广东说带工人来要打订金去,那时不认识他怕被骗,现在想想,当时如果他真是骗子,骗了钱,也就没有后面的事了,也不至于我们一家坐牢;当初四十多个工人来了,工资谈不好,现在想想,即使那时候厂子不办了,最多损失些前期投资的钱,也不至于我们一家坐牢……”
今年春节期间,浦江看守所特别安排羁押人员“过年了和家人打个电话”活动,陈兴切百感交集地对家里孤单年迈的母亲说:“都好的,放心吧。”
来源:都市快报 记者:朱坚
企业主应以合法手段维权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唐向阳律师说,本案中的企业主一家不懂法律常识是形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
员工欠了老板的钱,老板在债务事实认定后,应该通过起诉等合法途径解决,如果员工不同意“以工还债”而被强迫劳动,按现行的法律就构成强迫劳动罪,如果像本案企业主一家这样用铁链拴人这种方式讨债,按法律规定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就能定罪。企业主可能会说,像本案中这样流动性较大的员工跑了怎么办?但是按合法的方式,只能起诉他让他还钱,哪怕是跑到外地去了,也只能追到外地当地法院起诉,当然,这样做对于企业主来说维权成本会加大。本案中企业主用过激的方式讨债,同时家里参与的人又多,最终付出巨大了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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