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9日讯 (记者 潘杰 通讯员 谢晓颖)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主观是否恶意、情节是否恶劣、后果是否严重,均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
去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截至今天恰好是一周年。记者从杭州交警了解到,实施一年内全市共有1538人被查获醉酒驾驶,均被刑事立案。
查惩法网是如何织就的
自“醉驾入刑”去年5月实施起,杭州市交管部门白手起家,探索办案新模式,内外联动,经过多方协调明确规定了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裁量标准等相关问题。
在公检法三部门的讨论后,呼吸酒精含量≥80mg /100ml被认定为醉驾标准。轻刑快审的“3+2+2”模式被推行:被查获的醉驾犯罪嫌疑人,一律先行刑事拘留;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公安交警部门在刑事拘留3日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2日内公诉到法院,法院受案后2日内作出判决。
此外,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醉酒驾驶的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保证全市各基层法院统一把握判决标准。量刑标准规定了缓刑的限制使用原则,按酒精含量还匹配不同幅度的裁量标准,同时也明确嫌疑人存在其他违法予以从重量刑的规定。
2011年7月,杭州交警从基层交警大队抽调7名民警,招录17名协警组成专门队伍,集中侦办醉酒驾驶刑事案件。在实现醉驾案件“快审快结”的同时,也将这项工作朝专业化、精细化方向推进。
一年内开展近20次“随警出更”
“醉驾入刑”修正案公布伊始,市民对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认识不清,网络上传言颇多。
之后,杭州交警邀请企业、医院、新闻媒体、网民代表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生活体验活动。8位记者和网民代表分别食用了腐乳、醉鸡、醉虾、香糟什件、黄酒蒸青蟹、金汤鲜鳓鱼等餐桌上常见的菜肴,还使用了处方和非处方两类漱口水,并进行食用后即时和食用后不同时段的呼气酒精检测试验,亲身体验食用常见食物和药物后可能引起的后果。
通过活动进一步明确无论是饮酒后驾驶,还是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只要体内测出酒精含量,将“一视同仁”,严格依照禁酒驾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年内,杭州交警部门邀请媒体记者、网民代表开展了近20次酒驾整治“随警出更”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严禁酒驾的高压态势与舆论氛围。
虽然整治行动已常态化,但醉驾案件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杭州交警有关负责人认为醉驾司机心存侥幸是主要原因,自以为酒量不错、驾驶技术好、休息足够成铤而走险的借口。
附:“醉驾入刑”实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