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涉及降价的药品中,主要包括胆肝疾病治疗药、抗酸药及治疗消化性溃疡和胃肠胀气用药、止泻药、止吐药和止恶心药、胃肠解痉药、泻药以及消化药等众多消化道类常用药物。
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适用于市内所有药品经营单位。
浙江在线05月02日讯 湖州市民购买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时可以少花点钱了。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通知》,从昨天起,湖州对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进行了调整。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涉及降价的药品中,主要包括胆肝疾病治疗药、抗酸药及治疗消化性溃疡和胃肠胀气用药、止泻药、止吐药和止恶心药、胃肠解痉药、泻药以及消化药等众多消化道类常用药物。在国家降低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基础上,我省又补充降低了在浙江销售的20多消化系统类药品价格。与前几次药价下调幅度相比,这次下调比较大。如一种辅助治疗各种重型病毒性肝炎的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剂,60mg价格从32.5元降低21.6元,每支降低10.9元,一个疗程可减轻重症患者负担1373元。 据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适用于市内所有药品经营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
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湖州的执行情况怎么样?昨天,记者从湖城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店了解到,大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店目前已经对药品价格进行了调整。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各大药店近年来一直靠低价销售吸引顾客,大多数药品价格已经低于国家公布的最高零售限价,所以限价对药店的影响比较小,像兰索拉唑片剂(15mg*14)、泮托拉唑肠溶胶囊(40mg*14)、莫沙必利分散片(5mg*24),上个月该店的售价分别为30元、58元和28元,均低于最高零售限价所规定的38.9元、76.2元和37.2元。而对于部分高于限价的药品,他们也已经在“五一”前完成了调价工作。
据悉,新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后,市物价部门还将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市民如果发现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可及时向物价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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