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结婚录个像,让爱情成为永恒,这是大多数新婚夫妇的心愿,可结婚录像竟然被婚庆公司弄丢了。最近,龙游县的一对新人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
结婚录像丢失了
新人叶先生前天说,他的婚礼是在4月下旬举办的。为了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永远留住,他精心挑选了县城的一家影楼,对自己的结婚典礼进行了全程录像,婚礼前已支付700元费用。可婚后第二天,叶先生却接到影楼的电话,被告知因摄影机被盗,结婚录像丢失了。
双方赔偿意见不一
影楼方答应退还新人700元订金,叶先生一家对此并不满意。叶先生对记者说:“结婚可是一辈子的大事,这么有重要意义的美好瞬间是要永久珍藏的,结果刚结婚就说录像没了,你说我们心里怎么想,而且结婚当天我们忙碌了一天还摆足了POSE,不就是想让当天的录像记录得更好些吗,结果却丢失了,真是太令人失望了。”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叶先生向龙游工商部门进行消费投诉。
精神损失费平息双方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对情况进行核实。影楼摄像机确实被盗并已向公安部门报案,于是工商人员就此展开对双方的调解。
工商人员说,对于婚庆拍摄等消费内容,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第22条第二款规定:冲印经营者造成消费者的胶卷、底片损坏或者丢失的,应当退还消费者的冲印费,并按整卷胶卷价格的十倍给予赔偿。拍摄的内容为婚庆、旅游等具有特殊价值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达成保价冲印约定,保价费不得超过保价额的百分之三;经营者未按保价冲印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按照给定的保价额赔偿消费者损失。
但是此案中,新人并没有与影楼约定保价,索赔遇到了麻烦。工商人员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拍摄内容为婚庆、旅游等具有特殊价值的录像遗失案的司法解释,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给予精神赔偿。后经工商人员对双方进行法律解释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2800元精神损失费。叶先生一家表示满意。
约定保价维权顺利
龙游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雇影楼拍摄婚庆、旅游、生日等具有特殊价值的录像时,一定要与影楼约定保价,这样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就可以顺利维权。记者咨询工商人员,保价额需要双方同意,如消费者要保价1万元,则需缴纳不超过保价额百分之三的保价费即3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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