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杭州市提前终止收取城市道路“四自”费,并于3月1日起办理统缴卡退费手续。
昨天,杭州市“四自”收费管理处统计,至今有116572辆车辆办理统缴费退费,其中主城区82125辆,萧山区19829辆,余杭区14618辆。
从目前办理进度趋势分析,3月初办理退费的车辆相对较多,3月中旬日均办理量达到3500辆,之后呈下降趋势,最近一周的日均办理量为1100辆。按照目前的办理进度,尚有部分车辆未办理统缴费退费。
“四自”收费管理处提醒,虽然统缴费退费一直到今年12月底结束,但近期各退费办理点相对较空,车主最好抽时间前去,避免最后时段人员拥挤和长时间等候。特别是退费点最多的杭州银行,将于今年6月底截止统缴卡退费业务,出于方便最好在这之前办掉。
办理时,车主只需携带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就行,不需要再带统缴卡。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统缴卡是今年元旦才取消的,但统缴卡的退费对象,只要是统缴费缴费期超过2010年1月1日(含)的杭州市区车辆,都能得到退费。当然,前段时间已办理过统缴卡延用手续的除外,因为这部分车主当时已经退过费了。
统缴费退费的相关信息,这里再说说——
1.对缴费有效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按15元/月·吨标准退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2.对缴费有效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再按40元/月·吨标准退费。
举个例子:一货车(缴费吨位为8吨)车主,在2011年5月按车辆年检周期缴纳了1年的车辆统缴费,缴费月份是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其中12个月可办理15元/月·吨的退费,2012年1月、2月、3月、4月,可再增加40元/月·吨的退费,该车主可得到15元/月·吨×12个月×8吨+40元/月·吨×4个月×8吨=2720元的退费。
携带资料:车主办理时须携带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车主、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主城区个人普通车辆可到杭州银行61个网点或9个车辆检测站网点办理,单位车辆和个人特殊车辆到秋涛支路5号市四自收费处办理。
ETC车辆(含个人车辆和单位车辆)请前往杭州市ETC服务处(朝晖路122号)办理解除绑定及相关退费手续。
萧山、余杭区车辆请到相关网点办理,但有少部分当时在主城区缴纳统缴费的余杭、萧山车辆,办理退费请到杭州市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
办理时间:银行网点和市ETC服务处办理截止期为2012年6月30日,车辆检测站和市(区)道路收费处(所)办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详情请见杭州建设网(http://www.hzjw.gov.cn)
咨询、投诉电话——
主城区:0571-56180880、56180853、56180858、56180806
萧山区:82704337余杭区:86222246
据都市快报 记者 陈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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