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记者上周五从市医保处获悉,《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从今年7月1日起,金华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将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后,城乡居民将享有同等的公共医疗资源,特别是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医疗待遇将大幅提高,主要体现在住院报销比例、特殊(慢性)病种增加等七方面。
昨天上午,市医保处窗口忙碌一角。时宽兵 摄
可多交200元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设置两个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一:个人按每人每年300元缴纳;缴费标准二:个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缴纳(在校学生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按缴费标准二缴纳)。
解读:农民可选择多交200元,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一是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二是只有选择每人每年缴纳300元的参保对象才可购买大额补充保险。
住院报销从60%提高到70%以上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1)先由个人承担一定的数额(即起付标准),市中心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7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市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在校学生和不在校未成年人起付标准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2)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确定(2012年为15万元)。(3)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其中,按标准一缴费人员和在校学生、不在校未成年人,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5%;按标准二缴费人员(除在校学生、不在校未成年人),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65%。
解读:目前,婺城区、金东区农民参保新农合住院制度内报销比例一般在60%左右(意外伤害报销49%左右),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后将提高到70%以上。
普通门诊报销由30%提高到35%
●普通门诊(除特殊病种门诊和慢性病种门诊外)待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报销35%,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2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
解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新农合原先的30%提高到35%。
特殊(慢性)病种从6个增加到26个
●本办法所称的特殊病种指: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该病种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矮小症(限未成年人)。
本办法所称的慢性病种是指:高血压病二期(伴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有下肢感染或心、肾、脑、眼并发症之一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慢性活动性肝炎,心功能三级(含)以上,心肌梗塞后(伴有心功能不全、心绞痛、心律失常并发症之一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顽固性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椎管内占位性病变,颅内占位性病变,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肾、肝、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精神病,肺结核(活动期),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前列腺增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合并高血压。
解读:原新农合的特(慢)性病种只有6种,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将增加到26种,可使大部分真正需要门诊的病人受益。
农村学生可省100元意外伤害险保费
●在校学生缴费中含参加意外伤害门诊、意外伤害致残、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死亡商业保险费。
解读:在校学生按缴费标准二缴纳,即每年只需缴100元就行,而且含有意外伤害门诊、意外伤害致残、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死亡商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今年下半年起,农村学生不需再缴纳每人100元的意外伤害险保险费就可享受比原来更高的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保额提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在每年的7月定期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在每年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期内一并购买,当年有效。每份保费100元,保额10万元,份数不限,多份保额累加计算。
●参保对象连续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满3年的,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不含异地就医个人先自付)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金在额度内予以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助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助50%。
解读: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每份保险费由80元提高到100元,保额也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将二次补助享受时间由5年调整为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助标准由40%提高到50%。
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和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区户籍人员;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以上人员共同在市区生活的非市区户籍的配偶及子女;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高中(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初中和小学的非市区户籍学生。
参保手续:原已参加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参加登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到所在地民政、残联办理参保登记;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以上人员共同在市区生活的非市区户籍的配偶及子女和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居住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其他城乡居民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 (金华日报 记者 倪燕英)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