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他带着15岁的她私奔 半推半就发生了关系
2012年05月09日 09:35:05
姑娘是杭州人,1997年生,上初二。
半个月前,她在玩QQ飞车时认识一个男孩。男孩大她5岁,从湖南来杭州打工。QQ上聊了几次,两人见了面。在朋友间,他们开始互称老公老婆。
前几天,男孩和她说,在杭州没劲,准备去北京闯一闯,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去北京?她一口答应。
他们买了第二天去北京的火车票。
她把她准备私奔的计划告诉了她的两个好友。当晚,他们到新塘路上的一家小旅馆过夜。
他试着和她发生关系,她不肯。过了几小时,男孩又试一次。“这次我也反抗的,他要解我扣子,我捂牢扣子,他要亲我,我把头别过去。但他人压上来,我没办法了……”
家人在旅馆房间找到他们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爸爸见两人共处一室,顿时火了,说自己女儿这么小,男孩是“拐带”,把男孩拉去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女孩说男孩强奸了她。
男孩坚持,她是愿意的。民警问她,你是不是愿意的?她不答。民警又问,你是不是不愿意?她也不答。
最后她又说了句:“我对他是有点感觉的。”
检察官:
法律规定,和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本人是不是自愿,都属于强奸。不过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女方外表成熟,男方在和她发生关系前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另一种是双方都未成年。
这件事中,女方已满15周岁,最后又没有明确肯定是被强迫,就不算强奸了。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郑亿 通讯员 鲁静波 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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