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今天早上,金华市区江北后街路段上负责管理收费泊位的方志成给记者打来电话,很是气愤:“哪有这样的车主,不配合停车收费管理,还撞伤人!我都花掉500多元医疗费了。”
5月7日中午11点多,永康人李某驾驶着一辆奥迪A4车来到后街电信营业厅附近,并在收费泊位里停了下来。
这时,收费管理员方志成正在另一头给其他车主结算停车费,等他注意到这辆奥迪车时,车主已经走远了。于是,老方就先在收费单上做了登记。
下午1点多,车主李某办完事回来开车。按照收费标准,奥迪停了两个多小时,一共要收5元钱的停车费。
算好账后,老方告诉李某:这是收费泊位,按规定要缴纳5元停车费。老方顺手撕下收费单据递给李某。
这时,李某的车子已经发动,正准备离开。“这里要收费的?不可能啊,我刚刚前两个月来过,都不要收费的。”李某拒绝缴纳费用,并要强行倒车离开。一不小心,车子把老方给撞倒了,手上还破了一个洞。
双方争执起来。旁边围观的群众连忙报了警。随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赶到了现场。
“我以为是骗钱的,之前我在永康,还有金华市中心医院附近都被骗过,也说是停车要收费,而且我以前来这里都不收停车费的。”车主李某态度还不错,知道是自己误解了收费员后,马上承认了错误。
经过一番调解,交警让车主先交1000元押金。“这应该说是一场误会吧,我们先让车主交押金,等收费员治疗好了之后,再协调处理。”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刘如辉说。
市城管办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做好停车收费试点,他们事前已经向市民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并且试点路段上都有收费告示牌,收费管理员统一配证上岗。“希望车主在这些路段停车时,先问一问。如果车主有逃逸行为,我们会根据车牌号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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