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刘铮 张筱璇)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报告,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4%,涨幅比上月回落了0.2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4月份3.4个百分点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1至4月份平均,全国CPI同比上涨3.7%。
从同比数据看,食品价格继续领涨。4月份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影响CPI同比上涨约2.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5.2%,鲜菜价格上涨27.8%,粮食价格上涨3.7%,油脂价格上涨5.5%,鲜果价格下降9.7%,蛋价格下降5.9%。
其他大类商品价格也有所上涨。4月份全国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3.4%,衣着价格上涨3.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5%,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上涨1.8%。
从更能反映价格最新变动情况的环比数据看,4月份,全国CPI环比下降0.1%。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9%(鲜菜价格环比下降5.8%,猪肉价格环比下降5%)。
从CPI的上游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看,4月份全国PPI同比下降0.7%,环比上涨0.2%。1至4月份平均,全国PPI同比下降0.1%。
浙江日报杭州5月11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吴晓燕 李莉)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今天发布消息,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去年同期上涨2.9%,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8.5%,涨幅比上月回落1.3个百分点。今年以来的异常天气导致鲜菜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拉动菜类价格上涨31.7%,涨幅比上月扩大3.3个百分点。
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为今年以来最低。受翘尾因素减弱影响,前期高位运行的部分工业品价格涨幅皆有所回落,其中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7.6%,涨幅比上月回落10.6个百分点。
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劳动力成本增加,拉动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0.0%。
从更能反映价格最新变动的环比情况看,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平。食品类价格下降0.8%,为今年以来首次下降。其中鲜菜价格下降3.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6%。
4月份我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3%,降幅较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其中,生产资料类产品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2%,影响总指数下降2.35个百分点;生活资料类产品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1%,影响总指数上涨0.03个百分点。
- 4月份浙江CPI同比上涨2.9% 涨幅较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
- 浙江省一季度GDP增长7.1%,CPI增长3.6%
- 绍兴一季度CPI涨3% 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 3月份宁波市CPI同比上涨2.3% 食品上涨是主因
- 3月份金华CPI上涨3.7% 大白菜价格翻了近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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