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杭检查指导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李树文、吴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庞丽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马德秀,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吴晓华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苏宾,副市长戚哮虎陪同检查。
13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有关情况的汇报,13日下午和14日上午,实地察看了良渚遗址、良渚博物院、小河直街、中国扇博物馆、活态展示馆等单位,并乘坐漕舫考察了运河沿线综合保护情况。
自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强化政府职能和文物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加快博物馆建设步伐,加大执法力度,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杭州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3处,文物保护点260处,历史文化街区26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处。西湖文化景观更作为“中国山水美学”的典范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路甬祥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说,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积极探索实践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特别是在发展公办博物馆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兴建民办博物馆,呈现出系列化、社会化、多样化的繁荣局面,文物保护法在杭州的实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路甬祥指出,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定,同时也对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要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促进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丰富、厚重、宝贵的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中国人民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是炎黄子孙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管理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要认真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包括文物安全、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文物流通领域的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和配套法规完善等问题,认真分析文物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和创新发展,为推动文物保护法的有效实施以及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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