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提醒:请勿携带、邮寄昆虫等新型宠物入境
2012年05月15日 09:40:22
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 昨天,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出入境时应避免携带、邮寄活体昆虫(主要为犀金龟科昆虫和蚂蚁)和龟类等新型宠物入境。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城市宠物热的兴起,一些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物种已逐渐成为受到追捧的新型宠物,尤其是一些产自境外的品种更受欢迎。为收集新的品种,宠物发烧友和经营者从境外购买、交换宠物,并通过瞒报方式邮寄入境的现象呈明显上升趋势。
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出入境时应避免携带、邮寄新型宠物入境;如果携带、邮寄了新型宠物入境,要及时向现场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如果携带了新型宠物入境,未向现场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申报而被检查发现,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配合做好处理工作,否则检验检疫部门不但有履行对新型宠物实行截留销毁的权利,也有对恶意隐瞒携带、邮寄或屡次携带、邮寄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如果引起重大疫情疫病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宁波晚报 记者 徐跃年 通讯员 荚德安 任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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