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明明和丈夫在同一个城市,王女士却莫名其妙“被离婚”了。虽说夫妻感情相当淡漠,但“被离婚”了四年自己却一直被蒙在鼓里,王女士凉透了心。
不过既然离都离了,就把财产都分割清楚吧,王女士向法院起诉了前夫。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王女士今年54岁,与丈夫田先生都是镇海人,结婚30多年了。两人生有一个女儿。
王女士和丈夫感情不好,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为了给女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1998年,王女士从镇海到宁波生活打工,丈夫留在镇海,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
女儿小田作为父母间的“传声筒”,最初跟随父亲居住。2005年,小田到宁波工作后,平时就和母亲一起住,周末回到镇海陪伴父亲。
今年3月,父女俩聊天,田先生告诉小田,自己和王女士两年前就被判决离婚了。小田惊讶之余,连忙把消息告诉了母亲。
什么时候离的婚?王女士也是一头雾水。
原来,2008年,田先生以王女士“离家出走多年,且下落不明”为由,向镇海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有房屋一套。
法院屡次联系不到王女士,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谁知,王女士并没有收到。
考虑到两人长期分居,且田先生坚持要求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对于双方共有的房屋,因为王女士下落不明,暂时不予处理。
这一切,王女士一无所知。
4月底,王女士向镇海法院查询,看到了生效已久的离婚判决书。反正夫妻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她对离婚的判决并无异议。
两人在镇海还共有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王女士觉得,亲兄弟都要明算账,既然婚都离了,财产就要分分清楚。她到法院起诉了田先生,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
昨天,镇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尽管爱情不在,但毕竟多年夫妻,莫名“被离婚”,王女士还是有点委屈。她向法官抱怨,田先生做事不明不白,要离婚可以直接提,何必一直瞒着。田先生听着,沉默不语。
法官见状做起了调解。念在女儿的情面上,两人都愿意退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女士和田先生各享有房屋50%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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