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案件看清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究竟是怎样侵害到大家的呢?5月15日省公安厅发布了两个案例。一个和中老年人关系密切,还有一个企业的老板们可以好好看看。
1、投资咖啡机专骗老年人
史某,男,40岁左右。他曾经是一名保险业务员,一直以来业绩不错。前几年,他觉得光靠做保险赚不来几个钱,还不如自己创业。于是,筹集了一些资金后,史某创建了上海爱尚自动售货机有限公司。
2010年6月,史某决定要把业务发展到杭州。他聘请了一位能干的女性,杭州人金某,担任公司驻杭州办事处的负责人。
金某在杭州一直做投资中介的生意,结识了不少的老年人,很多人都相信她推荐的投资项目。史某答应她,只要能够帮他找到投资的人,她就可以获得每笔30%的佣金。
面对高额佣金,金某开始施展起了自己的才能。
她对身边认识的老年人说,上海爱尚公司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资金雄厚。他们现在要在杭州运营咖啡机项目,花1万块钱可以买一台咖啡机。公司还可以帮大家找渠道经营这些咖啡机。每个月返利300元。
“这就相当于存银行,毫无风险,每个月坐收利息哦。”金某不断地向老年人强调着这点。
老年人相信了,他们将多年积攒下的钱全部投入了该项目,更有甚者一家十几口每人都购买了数台咖啡机。
一个月后,这些老年人真的如愿拿到了1台咖啡机300元的返利。他们更加坚信了自己的选择。赶紧向周围的朋友推荐起了这个项目。
而金某也是“趁热打铁”,她对老年人说,如果你们可以介绍新的投资人,每增加一个给你们300元的好处费。就这样,公司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付给前面投资者利息,还有金某的佣金,以及公司的日常经营。
投资者越来越多,公司的返利额也越多,再加上给金某的佣金。一段时间下来,史某终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了。
2011年4月,史某向投资者发出消息,公司现在经营困难,如果大家愿意的话,可以把之前的投资转成公司股份。
这下许多老年人不愿意了,他们纷纷到经侦部门进行了报案。东窗事发,史某、金某于今年3月被杭州江干警方抓获。
警方介绍说,截至目前,他们了解到已有383名老年人牵涉其中,涉案金额达到了1200余万元。
2、为了要债,虚构借款合同
这个案件得从经侦支队办理的一起2500万合同诈骗案说起。
2010年4月,滨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2009年3月10日,福瑞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老板潘某某,以福瑞思公司缺少流动资金为由,向浙江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期限3天。但潘某某借得该笔款项后便去向不明,福瑞思公司也人去楼空。
因涉案金额巨大,案件被移送到了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经侦支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将化名为陈某某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抓获归案,并查清了2500万资金去向,追回了部分赃款以及用该笔赃款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资产。
除此之外,经侦民警还了解到,除了这笔2500万,福瑞思公司及潘某某另外还欠银行贷款、建筑工程款、借款一个多亿,其中债权人当中有一名孙老板值得关注。
2008年8月,孙老板经朋友介绍借给福瑞思公司100万元;2009年7月,孙老板又碍于朋友情面替已经跑路的潘某某名下的另一家公司归还了350万元借款。
潘某某消失后,福瑞思公司的债权人陆续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孙老板也想通过民事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450万元,但是他了解到,福瑞思公司名下的资产仅有滨江的一处房产,价值约1个亿,这处房产的拍卖款将首先偿还银行抵押贷款及工程欠款,余款再由其余债权人按债务比例分配。初步估算,孙老板只能拿回20%多的损失。
孙老板想想自己好心借给潘某某450万元,最终却连本金也拿不回来,有点不甘心,于是找到了福瑞思公司负责债务处理的副总傅某某。
傅某某说,这个事情好办,福瑞思公司的公章就在他手上,想保证本金,只要再多写几张欠条就可以了。两人一拍即合,共同商议将孙某某的诉讼金额由实际债权100万元和350万元,再虚增债权2000万元。两人同时约定通过诉讼拿回的资金,孙老板只需要拿回450万元本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余款归傅某某处置。
于是,孙某某虚构了一份福瑞思公司向其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现金收据、转账凭证,傅某某则在借款合同、现金收据上盖了福瑞思公司的公章。
2009年9月24日,孙某某就其100万元、350万元的实际债权和2000万元的虚假债权分别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法院调解,孙某某与福瑞思公司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傅某某达成三份调解协议,由福瑞思公司分别归还孙某某本息人民币139万元、502万元、2456万元,并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被执行人福瑞思公司财产的分配。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孙某某通过上述三起诉讼可分得执行款人民币40.67万余元、146.97万余元、717.72万余元,其中的717.72万余元就是傅某某、孙某某相互串通以虚假诉讼骗取的执行分配款。
不过,在执行分配审查中杭州中院还是发现了案件的疑点,最终没有将上述执行款发还,而是再将有关案件线索移送给了经侦支队。2011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傅某某、孙某某先后被抓获归案。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某某、孙某某诈骗案作出了判决,傅某某、孙某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年。
办案民警不无惋惜地说,本案中的孙某某其实是杭州某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这个曾经在杭州商界小有名气、身价上亿的孙老板,却因为自己不懂法律,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吴亮辉 陈福 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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