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状告邻居搭阳光房 危害颇多将被自行拆除
2012年05月17日 09:48:51
浙江在线05月17日讯 金女士刚买了一套房子,还没住进去,就发现楼下的住户在露台上搭建了一间阳光房。金女士一纸诉状将对方告至法院,认为楼下住户的阳光房带来了光污染、噪声污染,影响了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昨日,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被告愿意拆除阳光房。金女士撤诉。
金女士一家原本住在村里,去年,他们在北仑城区新买了一套公寓。今年春节后,金女士来看新房时,发现二楼的露天上建起了一个阳光房。
那天阳光灿烂,金女士站在自家阳台上,能清楚看到楼下的玻璃阳光房内隔起了一间洗衣房,其他空间被布置成了一个休闲平台,放置有躺椅等家具。阳光房反射的光线,让金女士感到很刺眼。
一个雨天,金女士再次来看新房。发现阳光房上的雨水敲打声特别大,很烦人。金女士还担心,阳光房或许还为小偷的攀爬提供了方便。
金女士随后和搭建阳光房的二楼住户陈先生交涉。陈先生认为,说阳光房有光污染、噪声污染,未免夸大其词。小偷更不可能从光滑的玻璃面上爬上来,两人便发生了争吵。
见协商不成,金女士将陈先生告上了法院,诉状中细数了光污染、噪声污染、生命安全、财产安全、邻里纠纷隐患等阳光房的“罪状”。
法官在实地查看了阳光房的搭建情况后,认为金女士的担忧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在法院的主持下,金女士和陈先生达成协议,陈先生拆除大部分阳光房设施,仅保留五十厘米长的雨篷。金女士随后撤诉。(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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