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温州5月17日电(张和平、林佳佳)估计没有一项体育运动像浙江省温州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那样受人关注。在“生态文明在浙江”联合采访活动中,温州市环保局长郑建海17日面对新华社记者,首次列出了“下河游泳”的“时间表”:“十二五”期间,温瑞塘河将消除劣五类水质;“十三五”期间就能“下河游泳”了。
前不久,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提出温州母亲河——温瑞塘河的治污“新标准”,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这一“新标准”在互联网尤其是微博上引起热议。
据了解,温瑞塘河主干道北起温州市区,南至瑞安市,流经鹿城、瓯海、龙湾、瑞安等“三区一市”,全长33.35公里,河床面宽30—50米,河网水面面积22平方公里。连接温州市区河网纵横的支流和干、支河网总长455公里,流域面积704平方公里。
治理温瑞塘河是项综合、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项法规精神明确,温州市政府是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机构行使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的治河职权,是“直接责任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的温瑞塘河规划实施和建设、保护、管理工作,是“第二责任人”;温州市发展和改革、规划、市政、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渔业、港航、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以及温瑞塘河流域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各自职责,是“第三责任人”。有关人士认为,据此,治河责任人不是政府一两个部门“一把手”,也不是他们“带头下河游泳”就能解决问题的。
为达到“岸上能游人、河上能游船、水中能游泳”的治污目标,温州已花费数十亿元对温瑞塘河进行整治。目前措施有,加大对温州老城区、沿河街道和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与整改力度,确保2014年实现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从源头上解决各类污水入河问题;此外,不仅拆除温瑞塘河沿岸的违章建筑,而且要在拆除违建的空地上重新大规模建绿。郑建海说,经过整治,温瑞塘河现在不仅从景观上来看要比原来好得多,河水质量也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郑建海透露,目前温瑞塘河水质的各项指标中,高锰酸盐已经达到三类水的标准,而总磷也已达到五类水的标准,只有氨氮仍保持在劣五类。“水质认定是认‘短板’的,即使温瑞塘河只有一项氨氮指标是劣五类,温瑞塘河的水质也会被认定为劣五类。”温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彭魏滨说。彭魏滨还告诉记者,要达到下河游泳的目标,水质至少要达到四类水才行。
温瑞塘河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受到污染,根据以往的经验,治污一般都需要花费两倍的污染时间。但郑建海表示,温州将加大整治力度,“十二五”期间,温瑞塘河将争取消除劣五类水;“十三五”期间,争取就能“下河游泳”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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