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的伪卡
收缴的金条
浙江在线杭州5月17日讯(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茹彬彬 叶蓓)日前,宁波江东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捣毁一个在全国多地流窜作案的广东电白籍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缴获价值120万元的赃款赃物。
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已成功串并侦破同类案件近百起,总涉案价值达400余万元。
宁波发生多起信用卡异地被盗刷
2011年10月2日上午9时20分,市民王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提示短信,称其在湖南衡阳消费16.6万元。10月3日,市民许女士也收到类似短信,称信用卡在湖南长沙消费17.5万元。
为什么卡不离身,会被他人在异地盗刷走巨款呢?
警方调取王先生和许女士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发现前一段时间两人均在宁波某饭店消费过。
许女士当天在该酒店包厢消费时,为其刷卡的广东电白籍服务员梁某等三人在案发以后均已离职。
此后宁波又相继发生多起信用卡被盗刷案件,对涉案信用卡的消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持卡人均在11月至12月期间,均有在个别酒店的消费记录,而为持卡人结账的服务员均为广东电白县人。
警方分析后基本断定,在市区存在一个广东电白籍盗刷信用卡的犯罪团伙,涉案人员和作案手段基本浮出水面。
14人落网 缴获120万赃款赃物
2011年11月14日,该团伙一名成员杨国权在湖南省郴州市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黄金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移交江东警方处理。
经过审讯,警方确定了以邵某、陈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11年12月下旬,警方赴广东省的广州、茂名等地开展实地布控和排摸。
2012年1月初,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邵某等人在重庆某金店通过盗刷伪卡购买了价值120余万元的黄金,准备携带赃物乘飞机带往广州。通过机场查询得知,犯罪嫌疑人邵某、李某2人已经登机完毕,飞机已经滑出跑道,而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则从成都乘机飞回广州,已过安检正在登机。
2012年1月6日至7日凌晨,在广州、成都两地机场公安的协助下,共抓获主犯邵某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用伪卡盗刷后购买的黄金物品(包括金条、项链等黄金首饰)共计3000多克,价值人民币120万余元,同时缴获伪造的信用卡10余张、读卡器5个。
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邵某、陈某等人在2011年下半年以来组织犯罪嫌疑人韦某等到广东珠海、深圳、宁波、重庆等各大酒店以应聘服务员为名,利用读卡器盗取顾客信用卡信息和密码后制作成伪卡,然后在湖南长沙、衡阳、重庆、广东肇庆等地以购买大额黄金的方式实施盗刷信用卡犯罪。
鉴于该犯罪团伙作案地域广、案值巨大、危害严重,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今年3月,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牵头下,召集上海、浙江、湖南、广东、重庆等地公安机关在宁波召开“11.15”专案集群战役部署会。
会后,江东警方又赶赴广州、珠海、茂名等地开展案件串并核查和逃犯抓捕工作,又先后抓获2名涉案人员。
服务员“卧底”盗取信用卡信息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作案人员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从已抓获人员分析,绝大部分人员属于广东电白籍,领头者往往纠集自己的亲戚朋友参与,形成若干个作案团伙,同时各团伙成员之间又相互交叉,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家族性特征。在电白,有大量年轻人在全国各地从事此类犯罪活动。
团伙内部的成员分工明确,形成了“盗取信息——制作伪卡——异地盗刷——销赃套现”的作案模式。
一般先由组织者事先对外地某个城市进行踩点,然后组织“马仔”到该城市以应聘服务员为名趁机盗取信用卡信息和密码,组织者根据信息和密码,交由团伙其他成员制作成伪卡后,再在异地进行盗刷。
得手后,嫌疑人一般以黄金变现作为销赃手段。由于黄金具有体积小、易携带、价值高、易变现的特点,因此嫌疑人持伪卡盗刷以购买黄金为主,购买成功以后即带回电白老家,通过当地金店或者地下打金店直接变现,此举也催生了当地地下黄金销赃市场。
记者了解到,本案中,嫌疑人盗取银行卡信息的手段,已经从原有的利用门禁系统安装测录器、摄像头等物理手段转化为直接的以服务员身份作掩护近距离手工盗取,更具有隐蔽性。
老练的嫌疑人只要靠近刷卡人就能掌握密码,因为所有输密码的POS机的按键位置都是一样的。
嫌疑人在一个城市的作案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而这一时期往往就成为该地区伪卡盗刷案集中爆发时期。就本案而言,已经涉及广州、深圳、宁波、重庆、上海、郴州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