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今天上午,温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推出“司法保障30条”,为温州金改当好“助推器”。
民间借贷将更阳光
今后,法院将依法确认权利人在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登记材料的证据效力。这为“地下”的民间资本经由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浮出水面,加上了法律保护的砝码,让民间借贷更为阳光化、规范化。
今后,法院会依法确认顺位抵(质)押登记效力,促进抵押物协商作价机制的落实。这意味着,市民用手中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房产价值的规定比例外,还能利用房产剩余价值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获取更多的贷款金额。
《意见》共分六个部分,既有当前特殊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破产等金融案件的应对措施,又有结合温州金改先试先行精神制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如促进投融资环境的优化、鼓励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升金融司法保障水平等等。
除此之外,《意见》还有以下多项创新措施。如依法规范境外投资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发展,推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的建立;依法支持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弥补理财产品流动性差的损失,达到支取现金“救急”的目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适当突破新型金融组织自然人参股比例,放宽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的举措予以支持等等。
设立金融审判庭
为了促进民间借贷与金融类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意见》专门以创新模式完善金融审判机制。
《意见》还透露,温州中院和具备条件的基层法院将设立金融审判庭,其他基层法院则要设置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目前,鹿城法院已于上周挂牌成立金融审判庭,温州中院金融审判庭的设立正在申报中。
据统计,去年以来,温州市、县(市、区)两级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呈高速增长,当年收案数1.2万多件,比2010年上升46.4%,比2007年上升316%。涉案金额53.87亿元,分别比2010年和2007年上升54.9%和25倍多,案件平均案值从2007年的7.39万元升至94万元。
此外,去年金融类案件(偏向银行、金融行业)收案数2564件,涉案金额17.33亿元。而今年1月至4月份,就已收案1851件,涉案金额13.17亿元,相较于去年同期收案的922件,收案数同比上升100.76%。
金融案件诉讼时间长,从立案到判决至少要2个多月时间,一般得三四个月。而金融案件不良贷款处置进度,会进一步影响金融改革的推进。
在建立健全金融审判专家陪审、专家咨询和专家证人制度的同时,温州中院或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既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法官加入到金融审判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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