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玉环县渔民郑某来到浙江海警一支队一大队报案: 5月17日上午,其驾驶一条小木船在温岭石塘海域作业,与浙岭渔6488船江某等人因渔网损坏问题产生了严重的肢体冲突,郑某脸部下颚处被打伤,流血不止。
接警后,该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带领前往温岭石塘进行调查取证,并启动“海陆联动机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经调查,5月17日上午,郑某驾驶渔船在石塘海域作业,不慎将浙岭渔6488船渔网撞破,浙岭渔6488船江某等人要求赔偿5000元,郑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拒绝赔偿,随后江某等人对郑某出口辱骂,双方冲突由此引发,郑某在冲突中下颚处受伤(后经鉴定,伤势轻微)。
考虑到郑某伤势轻微,该大队民警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处理。5月22日,在该大队民警和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当事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该大队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与驻地派出所建立海陆协防、走访同步、信息共享的海陆联动机制,对海上发生的案件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信息共享、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机制启动以来,该大队已成功调解海上纠纷5起,有效维护了辖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