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4日讯 在小邓家做保姆的张阿姨,一时起贪念,偷了东家闲置的一部手机。本来这部手机也就值200多元钱,张阿姨并不构成盗窃罪,但是糊涂的张阿姨贪图小便宜,用了近2000元话费——符合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近日,她被海曙法院判了刑。
得知要被辞退保姆拿走闲置手机
张阿姨今年58岁,以做保姆为业。去年7月初,经中介介绍,张阿姨到海曙区一户人家做保姆,东家叫小邓。
做了一个月左右,张阿姨偶然得知小邓可能想辞退她。当时她心里有点窝火,又有点委屈,正好在打扫房间时,看到东家闲置的一部电信手机,她试着拨打电话,发现能通话,于是就将手机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晚上回到家,张阿姨就用这部电话和朋友拉起了家常,聊得甚欢。见东家小邓并未发觉,张阿姨更加变本加厉,不仅煲电话粥,还赶时髦地用手机上起了网、听起了歌,同时还开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收费服务。
9月份,张阿姨自知小邓不会再雇她了,就先一步主动辞职,当然,手机的事张阿姨没有提起,小邓也还蒙在鼓里。就这样,8月份到11月初,张阿姨一共用掉手机里的话费近2000元。
既然这部手机是闲置的,为何存了这么多话费?如果没有预存这么多话费,打完的时候应该会被停机,怎么能让张阿姨使用这么久呢?
原来这部手机是小邓家办理电信宽带套餐时送的,和宽带共享一个账户,并绑定在小邓的一卡通银行账户上,因此资费是直接在小邓的一卡通账户中扣的。
巨额话费上了盗窃罪标准线
直到去年11月初,小邓去银行缴费时,才发现一卡通账户中多出很多莫名其妙的电信缴费。
小邓向电信公司查询后,才知道是自己的那部手机产生的费用,然而,她却怎么也找不到这部手机。小邓怀疑手机是被小偷偷了,于是报了警。
警方根据线索找到了曾经在小邓家做保姆的张阿姨,张阿姨承认是自己拿了手机。经鉴定,这部手机只值200多元,远不及构成盗窃罪2000元的标准,但张阿姨花掉的话费却有近2000元,导致她构成盗窃罪。
当被问及为何打掉这么多话费时,张阿姨说:反正不是自己花钱,不打白不打呗。事后,张阿姨也为自己贪小便宜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将话费补还给了小邓。小邓见张阿姨年纪也很大了,便原谅了她。
近日,海曙法院判处张阿姨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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