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六一儿童节临近,平阳腾蛟一幼儿园的老师用打火机烫伤4名孩子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当事老师已被幼儿园解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有关经济赔偿问题还在协商中。不少家长认为,类似的伤害事件屡有发生,个别幼儿园变成了虐儿园,令人痛心,当事老师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不能仅仅赔偿了事。
园方:当事老师已被解聘
5月27日下午,当事老师郑某给记者发来短信说:“事情会发生成这样我也没想到,宝宝被伤,我也很抱歉,需要的赔偿我们也会负责……”不过,关于为何用打火机烫孩子,她表示不想再解释。据了解,当时郑某点燃打火机,烧烫打火机上铁制风罩,然后把滚烫的打火机风罩摁到孩子的脸上、脖子上,作为惩罚。
5月2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平阳县腾蛟镇中心幼儿园周姓园长。周园长说,此事幼儿园是有责任的,他们不回避,在积极与家长协商处理。
周园长说,事发当日下午,一名带班老师出去商量六一儿童节的事情,班级里只有郑某在。当时几名孩子不听管教,郑某一时生气就用打火机烫孩子。
周园长说,今年2月份,幼儿园聘请了从当地一所职业中专毕业的郑某。事发后,郑某已被解聘。
警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事后,家长报警,郑某被传唤到当地派出所。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郑某一方赔偿受伤孩子的治疗费、后续治疗费用及一定精神损失。受害一方则放弃追究郑某的法律责任。
目前,郑某家属已拿出3000元给孩子作为医疗费,幼儿园也已支付两万元给孩子家属。但家属对此并不满意,一家长说,孩子脸被烫伤,今后会不会留下疤痕还不清楚。无论如何,此事肯定会给孩子心理造成影响。家属认为,幼儿园方面应该给他们一个承诺,负责孩子今后的治疗费用以及补偿精神损失费。
平阳县公安局腾蛟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说,此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因此该所目前未对郑某作出行政处罚。如果郑某届时没有按和解协议履行,受害方提出异议,那么警方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
律师:赔偿不能代替处罚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引发热议。有网友发帖说,幼儿园应该是给孩子带来快乐的地方。此类伤害事件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孩子日后容易形成人格缺陷。平阳的这次打火机事件中,有4名孩子被烫伤,而且伤在脸上,即使郑某赔偿了,有关部门也应该对其作出处罚。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盛少林律师说,该案中老师用打火机烫伤4名小孩,应该说行为恶劣。在治安类案件中,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不能说当事者得到受害方的谅解,警方就可以对其不予以处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即使得到受害方谅解,只能作为减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警方仍然可以对当事者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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